邵阳学院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教学
质量标准
(邵院政字〔2019〕92号)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全校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教学管理,提高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环节的教学质量,制订本标准。
2.邵阳学院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管理规定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3.本标准适用于邵阳学院本科生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教学环节的管理。
4.本标准包括教学文件标准、教学准备标准、教学过程标准、考核与成绩评定标准和教学总结标准等内容。
5.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教学除了满足本标准之外,还需满足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要求和相关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
二、教学文件标准
1.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大纲
(1)课程设计(学年论文)都必须制定相应的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教学大纲。
(2)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教学大纲的内容一般包括: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名称;教学周数与学分;开课单位;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性质、目的和任务;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主要内容;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基本教学要求;成绩评定标准;大纲执笔人及大纲审定人等。
2.教学指导书
(1)凡专业培养计划中设置的课程设计(学年论文),都应有相应的教学指导书。
(2)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教学指导书应提出设计的目的、主要内容及必要的技术参数、进度安排、具体质量和要求、要求查阅的相关资料、设计组织形式、考核要求等。
三、教学准备标准
1.工作计划
(1)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环节均应制定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计划应该满足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教学大纲的要求。
(2)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工作计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时间与地点、人数、目的、主要内容及要求、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及进度安排等。
(3)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工作计划由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指导教师根据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大纲、指导书制订,经教研室主任、二级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2.任务书
(1)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指导教师均应向每个学生下达任务书。
(2)课程设计(学年论文)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并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后生效。
(3)课程设计(学年论文)任务书应包括如下内容:①题目;②主要设计内容;③已知技术参数和设计要求;④工作计划进度安排;⑤指导教师与教研室主任签字。
(4)课程设计(学年论文)任务书的格式可因课程和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类型的不同而不同,学校提供参考模板,二级学院可根据课程和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类型适当调整。
3.场地
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环节应有满足教学要求的固定教室、实验室、机房等教学场地。
4.设备仪器
实验设备、器材及计算机等条件能满足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环节教学要求。
四、教学过程标准
1.选题
(1)设计题目的选择应既有代表性,又有实际意义,既能联系多方面的概念和基本理论,又能达到一定技能训练的目的。
(2)设计题目应能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每小组一个题目,但每位学生的工作内容侧重点应有不同。
(3)课程设计(学年论文)题目的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状况,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能完成任务。
(4)课程设计(学年论文)题目可以由指导教师拟定,并经教研室审批、二级学院审定后确定。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题目也可以由学生自拟,但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并经教研室审批、二级学院审定后确定。
2.指导工作要求
(1)指导教师的资格。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对首次承担指导工作教师,由二级学院(教研室)组织培训合格后方可参与指导。
(2)指导人数要求。每位指导教师指导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人数,可因课程不同而不同,一般不超过30人。
(3)指导教师在开展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环节教学工作时,应认真履行如下职责:选择题目,拟定任务书,制定工作计划,作好各项准备工作;向学生下达设计任务书;对学生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进行耐心细致的指导,注重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评阅学生完成的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资料与文件,根据学生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成果、独立工作能力、平时表现等情况,对学生的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必要时组织学生答辩;按文档管理要求将学生课程设计(学年论文)作业归档,并提交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工作总结。
(4)指导时间要求。指导教师每个工作日指导时间不少于2小时。指导教师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经二级学院负责人批准,并指派其他教师顶岗。
3.学生的学习状况要求
(1)学习态度要求。学生应该有勤于思考、刻苦钻研的学习精神和严肃认真、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凡抄袭他人设计图纸(论文)或找他人代画设计图纸、代做论文者一律按不及格记载成绩,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以处理。
(2)学习纪律要求。学生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如因事、因病不能上课,则需请假,凡未请假或未获准假而擅自不上课者,按旷课论处。
(3)公共道德要求。学生应爱护公物,搞好环境卫生,保证设计室整洁、卫生、文明、安静。严禁在设计室内打闹、吸烟、打牌和下棋。
4.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说明书(或论文)
(1)基本要求。对工程技术类的课程设计,设计图纸一般不少于1张A1图(或折合为A1图),另有设计计算说明书1份(一般不少于5000字);对文管类的课程设计(论文、大作业等),要撰写一篇完整的论文(一般不少于3000字)。
(2)格式要求。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撰写规范按照《邵阳学院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管理办法》执行。
五、考核与成绩评定标准
1.考核与成绩评定依据
(1)指导教师应对每个学生在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教学环节的表现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2)课程设计(学年论文)以学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成果水平、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学习态度和学习作风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
2.成绩评定等级与标准
(1)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成绩一般采用五级计分:优秀≥90分;80≤良好<90分;70≤中等<80;60≤及格<70分;不及格<60分。优秀者一般不超过学生人数20%。
(2)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成绩评定标准按照《邵阳学院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管理办法》执行。
六、教学总结标准
1.工作总结
(1)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教学环节结束后,均应撰写工作总结。
(2)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指导教师、完成情况、所取得的成绩、成绩统计及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3)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工作总结由指导教师在课程设计结束后一周内向二级学院提交。
2.文档管理
(1)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对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有关文档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学生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各种资料的保管。
(2)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完成后,按期清理有关资料(包括课程设计(学年论文)任务书,中文摘要、论文或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程序清单及程序使用说明书、指导教师考核评语、评分结果等)认真加以整理,编订目录,装订成册,由二级学院保管,以供查阅。
七、附则
本标准自修订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关于制订各专业主要实践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的通知》(邵院教通〔2016〕83号)中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