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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学院体育学院监考人员管理办法
2023-05-31 教育教学
  邵阳学院体育学院监考人员管理办法
   监考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教师的光荣义务,所有教师应履行监考职责,服从监考安排,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及检查,维护考场纪律,关心考生,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依据《邵阳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体育学院特制定监考人员管理办法

1、考试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是: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保守秘密,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身体健康。

2、承担考试工作是学校教职员工的责任。无正当理由不承担监考任务或在考试工作中造成事故的,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考老师应有专任教师担任。

3、监考教师不得无故缺席,若因临时紧急原因不能参加监考工作,应及时向体育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领不到岗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导请假,由体育学院另行安排监考教师。未经请假4、 监考教师在开考前2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开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

5、监考教师应及时清理考场,在黑板上板书考试的起止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

6、开考前,监考教师要明确宣布考场规则和注意事项,书包、课本、笔记本等物品由监考老师指定位置存放。

7、监考教师进入考场后应关闭通讯工具,组织考生按指定位置就坐。开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开考铃响,考生方可答题。

8、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30分钟内,监考教师要清点学生人数,逐一核对考生考试证件,指导考生在有关考场记录材料的相应位置签名,并逐项填写试卷袋封面各项内容。

9、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一前一后监视整个考场。不得玩手机、吸烟、阅读书报、批改作业或相互交谈,不抄题做题,不得将试卷传出考场,不得无故离开考场,不回答考生涉及到试卷内容、题意等方面的提问。

10、监考教师不得帮助和纵容考生作弊,发现考生在考试中有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应当众给予批评或警告;有作弊行为的,应当众宣布该生考试作弊,没收试卷,收留证据,令其退场,在试卷袋封面考场记录中作出详细记载,并将考生和相关材料及时送考场办公室。凡是知情不报或放纵考生作弊的,一律按教学事故严肃处理。

11、监考教师有权制止与本次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12、 监考教师要准确掌握考试时间,不得提前或推延考试时间。考试时间终止前10分钟,监考教师可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终止时间一到,即令考生停止答题,指挥学生按规定,有秩序迅速离场。结束铃响,立即回收试卷及草稿纸,并按顺序整理试卷,清点份数,数量无误后交考场办公室。

13考试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考试管理、组织及评卷等工作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1)应当回避考试工作却隐瞒不报的

(2)擅自变更考试时间、地点或者考试安排的

(3)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的、替考生答题的

(4)擅自将试题、答卷或者有关内容带出考场或者传递给他人的

(5)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所负责考场出现秩序混乱、作弊严重或者视频录像资料损毁、视频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的

(6)因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所负责考场出现雷同卷的

(7)其他违反监考管理规定的行为

 本守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体育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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