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29 09:34:49   大小:  16px  14px  12px

为了明确本中心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权限和使用流程,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和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1.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由仪器设备负责人具体实施,包括仪器设备的验收、使用操作、功能开放、日常维护、维修、办理借用手续,并督促仪器设备使用者按要求操作仪器设备。对于不操作流程使用设备人员,管理人员有权阻止设备的使用,如果使用者对设备造成了损伤,可以要求操作人员对他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使用大型设备时要严格执行使用培训制度,操作人在使用大型设备前要签订《使用许可证和责任书》,使用中小型仪器设备要经过仪器负责人认定后,方可独立使用。

3.使用人在借用仪器前须办理借用手续。认真填写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借用人、仪器名称、校内编号、型号、数量、借用日期、归还日期。对于不办理借用手续的,管理人员有权索回设备。

4.仪器设备用毕,借用人要与管理人员联系,并办理归还手续。管理人员清点设备数量,检查设备工作情况,确定没问题后方准归还,若有问题,使用人须写下书面报告备案。

5.任何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拆卸,对不听劝阻者,管理员有权停止使用者使用仪器设备,在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造成非正常损坏的,当事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6.借用人不得把仪器设备再借用给他人。中心对转借用人实施暂停使用所有实验设备不超过两个月的惩罚,并对仪器设备丢失和损坏的,转借人须负全责。

7.若仪器设备因科研需要借出校外时,须中心主任批准,借用时原则上不能超过10天。归还时,负责人对仪器设备进行检验,确认完好,如有损坏,借用人承担修理费用。

8.仪器设备负责人和使用人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向副主任申报所需易损、易耗及设备情况。

9.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管理人员要及时维修,不能自己维修时要及时联系厂家进维修,不得无故拖延,以保障仪器设备完好率。

10.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时,有关人员应保留现场并及时联系仪器负责人,使用者不得擅自处理,但要把事故发生的经过写成书面报告,待实验中心处理。

11.仪器设备资料随仪器保存,有多份资料时,交管理人员同意管理。使用者不得把资料带出室外,阅读后须放回原处。

12.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邵阳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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