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财产管理制度
为保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公有财产不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实验室财产属于公有财产,人人必须爱惜使用。
2.实验室设财产管理员,负责统一管理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卡片及账目。
3.凡购买的仪器设备,单价在200元以上的,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做到先建账、卡,后报销。
4.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在用消耗品或其它物资,要有物资账并建立领用等级制度,由专人负责。
5.凡无法继续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及时向财产管理员提出报废申请,报学校设备资产处审批。
6.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要追究使用人责任至赔偿。
7.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邵阳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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