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借用制度
为了促进本中心仪器设备使用开放共享,方便仪器设备的外借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实验室仪器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经中心主任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外借。外借单位借用设备须有该单位证明、负责人签字。
2.借外单位仪器设备,原则上按照每天收取1%-5%的租金,所得款项用作仪器设备的养护和维修。
3.仪器设备借用期限一般为10天,到期续借需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有权加收两倍以上租金,且及时追回。
4.借用仪器设备单位负责借出设备的维护,保证按期归还,如果有损坏及逾期不还的,可以停止对该单位借出,损坏者按照本室赔偿制度给予赔偿。
5.仪器设备外借前应该进行必要的测试,且提出维护注意事项,借用单位应标明借用单位、借用人、仪器设备名称、借出和归还日期、借用单位和借用人电话号码。
6.本实验室人员借用仪器设备进行登记,负责保管好并按期归还。
7.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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