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定等级
1、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寝室;
2、60—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寝室;
3、90分以上(含90分)为文明寝室。
二、评比要求
1、总体要求
学生创建文明寝室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要经常深入学生之中,听取学生意见,创造条件,积极为创建学生文明寝室服好务。学校创建文明寝室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评比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① 各院系要制定创建文明寝室实施方案并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牵头的文明寝室建设领导机构。
② 有《寝室长》、《卫生公约》和《值日生表》,并贴于门后,宿舍成员团结向上,积极进取,学习风气好。
③ 遵纪守法,爱护公物,文明诚信,积极配合学校的文明建设。
2、卫生要求
① 学生宿舍必须做到一天清扫两次(每天上午8:00和下午2:00前),每周必须大扫一次(周一中午),要求墙壁干净,房顶无蜘蛛网,地面无痰迹、烟头,家具、门窗无灰尘,计25分。不符合要求的扣分:室内墙壁、房顶有鞋印、球印一处扣5分,有蜘蛛网扣5分,地面不扫、不拖扣5分,只扫不拖扣5分,家具、门窗有灰尘扣5分。
② 蚊帐统一挂整齐,被子叠成方块形,统一合口朝进门方向放在床头,床上物品整洁摆放在有序,计20分。不完全符合要求的寝室每个床位扣2.5分,被子不折的每床扣10分(扣完20分中止,超过4床未折,含4床,定为不合格寝室)。
③ 衣服、室内物品(包括鞋、箱、桌上书本及其它日用品)摆放整齐计30分,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5分。
④ 厕所干净、卫生计15分,不符合要求者扣除5—15分。
⑤ 寝室门外保持干净计5分,否则扣除1—5分。
⑥ 个人卫生计5分,留长发、蓄胡子、留长指甲者每人扣1分。
3、纪律要求
寝室内所有人员无任何违纪行为,否则一票否决。具体包括:
① 学校卫生、纪律检查过程中无妨碍公务行为。
② 寝室内无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起哄等行为。
③ 在寝室内生火、做饭、违章用电。
④ 往楼下泼水、扔杂物,往走廊上倒水。
⑤ 损坏、私占或将校内校具搬出校外。
⑥ 自习时间在寝室内打牌、玩游戏,影响他人学习。
⑦ 留宿异性。
⑧ 考试舞弊等其他违纪行为。
三、评比办法
(一) 依据《邵阳学院学生手册》和创建学生文明寝室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对各寝室进行检查评分。
1、每周一下午,由学生会宿管部牵头,组织校学生自律督查队检查评分。
2、每月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各院系辅导员对各寝室不定期检查评比2—3次。
(二) 每月评定文明寝室一次。由学生工作处综合评定,名额不限。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文明寝室,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寝室,其余为合格寝室。
四、奖罚措施
(一) 获得文明寝室称号的寝室,由学工处分别给予20元/间·次(4人以下,含4人)、30元/间·次(4人以上,8人以下,含8人)、40元/间·次(8人以上)的奖励,授予“文明寝室”匾牌。一学期连续评为文明寝室,另奖100元,并授予“文明宿舍示范寝室”称号,在评奖评优、申请特困补助和助学贷款等方面,同等条件下所在寝室成员优先。
(二) 评为不合格寝室,扣除所在院系学生活动经费30元/间·次,同时,该寝室所有成员本学期原则上不能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及“优秀毕业生”等,该寝室成员所占评优指标也一律从所在院系总指标中扣除;原则上不能享受特困补助和助学贷款;原则上不能向党组织推荐为发展对象,如是预备党员的要延期转正。
(三) 在各院系学生工作量化考核中,不合格寝室率在2%以内,每增加0.5个百分点扣该寝室所在院系量化考核总分0.5分;不合格寝室率在2%以上,每增加0.5百分点扣该寝室所在院系量化考核总分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