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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下期中文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助学金、校困难补助评定责任状
首页 > 旧版 > 新闻动态 > 通知 加入时间: 2012-01-04 文章录入:
各班: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状,希望各班严格遵守执行。 1.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核心,班委、团支部等干部代表参与主持,普通学生代表参与商议的评审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定,不得有任何徇私舞弊或暗箱操作。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困难补助以及校内奖学金的评定金额必须足额发放给每位获评人员,学生所获奖金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拆分,杜绝平均分配现象。 3.评定结果必须在班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两天,确保本班同学无有异议。 4.凡评审之后出现有拆分奖金现象者,后果各班自行负责,学校和系里不承担相关责任,事故责任按有关法律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认定。 责任人: 年级 班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责任人: 年级 班班长(签名): 年 月 日 责任人: 年级 班团支书(签名): 年 月 日 班级参与评选人员签名(不低于3名):
年级辅导员确认情况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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