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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7-11-27 通知公告 音乐舞蹈学院官网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新华社湖南分社的统一安排,现将我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2018届本科毕业生、2019届专科毕业生。

二、采集时间:12月4日—12月7日。

三、采集地点:

1、李子园校区:李子园校区1教学楼一楼报告厅;

2、七里坪校区:明德教南 T1阶梯教室;

3、西湖校区: 西湖校区教学楼102教室。

四、图像采集费:根据《关于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像片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程序及要求的通知》(教毕指[2002]4号)《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2]5号)以及《关于规范2015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收费的说明函》等文件规定,图像采集费20元/人。由各二级学院将图像采集费收齐后统一交学校计财处,并将缴费收据于2017年12月13日前交教务处215室。

五、采集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图像信息采集工作,认真组织学生按规定时间内提前30分钟赶到拍摄地点并按学号顺序排队等候;

2、根据图像采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及学历、学位电子注册要求要求学生勿穿蓝色及与蓝色背景靠色的服装;

3、因特殊情况不参加本次图像信息采集学生,请自行新华社湖南图像采集中心联系补采集图像信息新华社湖南图像采集中心地址长沙市迎宾路179号,联系电话:0731—82250811;

4、省外实习无法返回学校采集图像信息的学生,可直接与实习地所在省的新华社分社联系进行图像采集;

5、图像信息采集完成后,学生按要求上网核对、提交图像信息校对结果,核对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www.chsi.com.cn;核对时间另行通知。

6、如不进行毕业图像信息采集与核对或毕业图像信息与学籍管理平台的基本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毕业图像不能上网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7、请各学院教务秘书按要求组织好学生排队摄像,务必将本通知传达到相关学生。

                

    

 

邵阳学院教务处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