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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舞蹈学院学生学风建设奖惩办法(试行)
2021-03-16 学生活动 音乐舞蹈学院官网

为认真落实学院学风建设各项制度,激励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形成严谨求学、奋发向上的良好班风、学风和室风,每学年学院将对全院各班级的学习目标、学习态度、课堂纪律、学习效果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对在学风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召开表彰大会,总结交流经验。同时,对于在学风建设中表现较差的班级和个人,考虑取消参加“优秀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和“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参评资格。对严重违犯学风建设制度相关规定的个人或班级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一)奖励办法

1.学风建设先进集体

1)院级“优秀学风示范班”:学院每学年拟评选2-3个优秀学风示范班,主要针对在学习目标、学习态度、课堂纪律、学习效果等方面均表现优异的班级可申请参评,形成先进的引领和示范效应。

2)“创建学风示范班”:学院每学年拟评选2-3个创建学风示范班,主要针对在学风建设活动中取得显著进步的班级,如:班级整体帮扶成效显著、班级学习成绩提升显著、班级学习风气显著改善等表现突出的班级可申请参评,注重激励和影响效应。

  2.学风建设先进个人

1)院级“学风建设先进个人”:学院每年拟评选10-20名“学风建设先进个人”,主要针对在学院学风建设活动中取得显著进步的学生,具体围绕个人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制度遵守情况等方面综合考核评定,旨在激发后进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学习热情。

2)院级“优秀学生”:学院每年拟单列10名“优秀学生”,主要针对在学院学风建设活动中帮扶成效明显,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进行表彰,评选将重点围绕个人综合素质、制度落实情况、帮扶效果、对班级和学院的学风建设起到积极正面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定,旨在鼓励优秀学生的帮扶带动作用。

3)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学院每年拟单列10名“优秀学生干部”,主要针对在学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干部进行表彰,评选将具体围绕学院制度的精准解读、传达、执行,以及对学院或班级的正确引领作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定,旨在激发全体学生干部的引领作用和奉献精神。

(二)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1.关于不良学习风气问题的处理办法。学院围绕课堂学风整顿,系统出台无手机课堂、督查督导制度、课堂出勤台账制度和严禁携带餐食入课堂制度,全体老师和学生应予以主动配合和支持。在各类巡查过程下,学生若出现违规现象,将通过任课教师、班主任、家长与学院相结合给予相应的处罚。每次违规记录将交由当堂任课教师,酌情扣减平时成绩;一次违规违纪,QQ群通报批评;两次违规违纪,学院责成所在班级的班主任老师开展批评教育;若无明显成效,交由学生家长批评教育;对于三次(及以上)违规不改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全院通报批评并取消学年度一切个人评优评奖资格处罚。

2.关于不良寝室作风问题的处理办法。在学院许可下,学生会自律部承担对着学生寝室卫生、打游戏情况、睡懒觉情况进行督查的责任,学院各寝室均应予以配合和支持。对于寝室长期出现脏乱差、打游戏、睡懒觉、态度恶劣等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具有不良记录两次的寝室交由班主任老师批评教育;若无明显成效,交由学生家长批评教育;对于屡次违规不改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全院通报批评或取消学年度一切评优评奖资格处罚。

3.对于在学风建设中整体表现较差的班级软弱涣散的班委会、团支部,根据情节轻重考虑部分取消该班级参与学校“优秀班集体”和“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参评资格;对于存在考风、考纪不良的班级,直接取消班集体评优的所有资格。对于有较多同学屡次违反学风建设制度规定,且没有及时整改的班级,将适当削减整个班级评优评奖的指标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