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学院优秀教案评选及奖励办法
(邵院政字〔2019〕104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案是任课教师的教学实施方案,是教师组织教学和课堂教学设计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教学文件之一,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前提。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加强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鼓励教师写出更多更好的教案,给全校教师提供一个相互学习、相互展示的平台,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二条 独立完成一门课程教学任务的本校在职教师均可申报。
第三章 评价标准
第三条 优秀教案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3 类,奖励名额不超过本学年开设课程总数的5%;根据二级学院教案整体水平情况设组织奖若干个。
第四条 优秀教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1.教学目标设计(20分)。(1)教学目标明确、思路清晰,符合教学大纲和课程的基本要求,操作性强,能深入贯彻“课程思政”思想。(2)能体现教学全过程,对课堂教学有很好的指导作用,重点、难点突出、详略得当,知识点安排有科学性和逻辑性,思路清晰。
2.教学模式设计(50分)。(1)能根据每一章节特点设计教学模式,专业特色鲜明。(2)教学内容准确无误,教学过程完整严密,各教学环节安排得当,时间分配合理科学。(3)教学方法设计创新,新颖独特,注重多样性、启发性和研究性,能体现师生互动的活动空间,突出以学生为主体、探究性学习的方式。(4)教学过程的设计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充分考虑学生基础知识、学习能力、认知水平等多方面的差异。(5)重视多种教学手段的设计运用,能结合教学内容与专业特点,合理选择教具、实验、多媒体等适当的信息化教学手段辅助教学。(6)有必要的板书安排,有与学生互动环节的设计,有辅导、答疑等环节,有必要的课后反思、总结。(7)教师备课参考资料选用恰当;学生课后学习参考资料详实、够用,建议阅读内容恰当。
3.创新及特点(15分)。(1)体现现代教育思想,注重培养学生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育理念。(2)在符合教学规律和教案基本规范的前提下,有创新、有特色、有个性。
4.其他(15分)。(1)教案完整、内容丰富,编写格式规范,课程、学生、教师信息准确无误。(2)纸质教案:用字规范,字迹清晰、工整,格式美观大方,合理实用;电子教案:排版工整、合理,格式美观大方。(3)教案誉写认真、清晰或打印成册,并有明显反映教案使用的痕迹。
第五条 评价人根据评价内容,对照评价标准逐项评分。
第六条 评价表中得分标准分为 A、B、C、D 四级,其权重 A 为 1.0,B 为 0.8,C 为 0.6,D 为 0.4。综合评分 90分以上为一等奖,85-90 分为二等奖,80-85 为三等奖。
第四章 评定程序
第七条 课程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并填写《邵阳学院优秀教案申请表》,报所在教研室。兼职教师在其承担的课程所在教研室申报。
第八条 申请人所在教研室聘请5~7 位同行对照评价表进行初评,签署评审意见,连同评价表交所在二级学院。
第九条 二级学院组织同行教师对推荐者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评定等级意见,并按学院本学年任课教师总人数10%的比例申报优秀教案推荐人选,连同教案、授课计划、教材及评审意见交教务处。
第十条 教务处经过审查后,组织有关专家对二级学院推荐的优秀教案进行评审打分,根据分值确定获奖等级。
第十一条 评选结果报学校批准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人员名单。
第五章 奖励办法
第十二条 对获得优秀教案的教师,可享受以下荣誉和奖励:
1.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其获奖材料计入个人业务档案。
2.学校授予奖金。其中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
3.获一等奖的教案,送校展览室展出。
4.对组织得力、整体教案水平较高的单位授予组织奖,每个组织奖2000元。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修订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邵阳学院优秀教案评定办法》(邵院教字〔2007〕9号)同时废止。
邵阳学院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