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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邵阳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标准

发布日期2019-09-25 发布人:

邵阳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标准

邵院政字〔201971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全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教学的质量,制订本标准。

2.《邵阳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邵阳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形式多样化管理规范》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3.本标准适用于邵阳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各环节的管理。

4.本标准包括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文件标准、教学准备标准、教学过程标准、考核与成绩评定标准及教学总结标准等内容。

5.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除了满足本标准之外,还需满足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要求和相关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

二、教学文件

1.毕业设计(论文)大纲

1)各专业培养计划中设置的毕业设计(论文)环节,都必须制定相应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

2)毕业设计(论文)大纲的内容一般包括:教学周数与学分;开课单位;毕业设计(论文)的性质、目的和任务;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基本要求;设计阶段及时间分配;能力培养与建议方法;成绩评定标准;大纲执笔人、大纲审定人。

2.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文件

二级学院应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落实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做到职责分明。

三、教学准备

1.工作计划

1)二级学院和教研室均应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该满足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的要求。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毕业设计工作动员与组织、物质保障准备、指导教师配备、征题、审题、学生选题、实习与调研、开题、过程指导、阶段检查、答辩组织与安排、答辩资格审查、评阅与答辩评分、评选优秀设计与论文、成绩报送、总结与自我评价、资料归档等。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总体安排和教学进程制订,经二级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并报教务处备案。各教研室制定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审核实施,并所在二级学院备案。

2.任务书

1)凡专业培养计划中设置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均应向每个学生下达任务书。

2)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并经教研室主任和主管二级学院领导签字后生效。

3)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应包括如下内容:①题目;②课题研究的目的与主要内容;③基本要求(包括已知技术参数和设计要求以及课题完成后应提交的资料及要求);④课题研究已具备的条件(包括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参考资料等);⑤工作计划进度安排;⑥教研室主任和主管二级学院领导签字。

4)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按学校统一表格及规范填写。

3.场地

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应有满足教学要求的固定教室、实验室、机房等教学场地。

4.设备仪器

实验设备、器材及计算机等条件应能满足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教学要求。

5.参考资料

学校图书馆、二级学院资料室所购置的文献、工具书(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需满足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教学要求。

四、教学过程

1.选题要求

1)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

2)选题的难易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状况,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能完成任务。对于工作量大的课题,应分解为若干子课题,学生分工设计(研究),保证学生能取得阶段性成果。

3)选题来自生产、科研、社会实际课题的比例应≥80%;工科及艺术专业应以设计类课题为主,该类题目的比例应≥70%。应有一定比例的企业单位提出的课题,由校内外指导教师共同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课件制作、文献综述类课题不能作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应做到“一人一题”,避免选题雷同。

5)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可以由指导教师拟定申报,并经二级学院组织专家集体审定。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也可以由学生自拟,但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并经二级学院专家组审定同意后方可执行。

6)各专业每届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数量应大于本届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的10%以上。

7)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近两年课题重复率≤20%。对于往届选题,必须更新内容,提出新的要求。

8)每个专业应在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第十四周前完成课题确定工作,并及时向学生公布。

9)学生选题实行双向选择,二级学院、教研室进行综合调剂平衡。学生选题工作于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第十六周前结束。

10)课题确定后,一般不得更改,更换课题必须经相应程序审批。选题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11)学生课题选定后,指导教师应在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结束前两周将经审核批准的任务书下达给学生。

2.指导工作要求

1)指导教师的资格。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应由具有实际工程(科研)背景和有指导经验的中级职称以上相关专业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2)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应同时配备有指导资格的校内教师和校外单位指导教师联合指导。其中,校内指导教师应掌握学生的设计(研究)工作进度,进行质量检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3)指导人数要求。每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人数,因专业性质不同而不同,一般不超过9人。

4)指导教师在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教学工作时,应该认真履行如下职责:

选择题目,拟定任务书和有关指导文件,作好各项准备工作;向学生下达设计任务书;指导学生实习调研、文献查阅、进行有关实验;审定学生拟定的开题报告;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进行耐心细致的指导,注重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评阅学生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与文件,根据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综合表现进行成绩评定,写出毕业设计(论文)考核评语,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负责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对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工作进行总结;按文档管理要求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归档。

5)指导时间要求。指导教师应分课题组每两周安排一次学生集体汇报,讨论一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并做好讨论、汇报活动的记录。

3.学生的学习状况要求

1)学习态度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团结协作,虚心接受教师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向指导老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接受检查。对错误或应修改之处应予以改正。整理好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资料,及时交给指导教师。不弄虚作假,不请他人代做,不抄袭他人成果,认定有抄袭行为,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学习纪律要求。学生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遵守考勤制度。因课题需要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提交《邵阳学院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经校外单位签署意见,二级学院同意,教务处备案。履行承诺,加强自身安全意识。

3)公共道德要求。学生应爱护公物,搞好环境卫生,保证设计室整洁、卫生、文明、安静。严禁在设计室内打闹、吸烟、打牌和下棋。

4.动员要求

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应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讲解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意义和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加强对学生的学风教育。

5.开题要求

1)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每人均应撰写开题报告。所撰写的开题报告应符合规范要求。开题报告的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的四分之一。

2)在撰写开题报告前,学生应完成毕业实习调研、资料收集、文献综述等工作,上述工作应该满足如下基本要求:学生根据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求,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开展实习调研,收集有关数据和文献资料。学生搜集并阅读的参考文献应不少于10篇。

3)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开题报告给出书面评价意见。开题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学生不能进入课题设计(研究)阶段的工作。

6.中期检查

根据任务书进度计划,重点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中期检查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学校组织抽查。

7.毕业设计(论文)撰写

1)毕业设计(论文)字数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要求:以论文形式提交的,论文字数工科类不少于15000字,文科类不少8000字,理科类不少于7000字,医卫类不少于5000字;以作品(实物)形式提交的,需提供作品(实物)和作品(实物)说明书,作品说明字数工科类不少于12000字,艺术类不少于3000字。

2)格式要求。按照邵阳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执行。

8.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组织工作应满足如下要求:

二级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负责组织本单位的答辩工作。二级学院应将答辩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及答辩日程、地点安排于答辩前一周报教务处,并向学生公布。各专业成立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由35组成(含秘书一人),具体负责答辩及成绩评定,做好答辩记录。

2)学生答辩资格审查。学生答辩前,要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学生按规定时间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经“审查”、“评阅”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

3)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其他相关人员可以参加旁听。答辩时先由学生自述再由答辩小组成员提问。自述内容主要包括:课题来源、论文(设计)的研究方法、内容及创新点、分析和计算的主要依据、主要结论等内容,答辩小组成员根据选题和学生自述内容有针对性地提问。

4)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提交。答辩完成后,学生按要求改正毕业设计(论文)中存在的错误。按要求装袋后交指导教师,同时提交电子稿。

五、考核与成绩评定

1.考核与成绩评定依据

1)指导教师应该对每个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表现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2)毕业设计(论文)以学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成果水平、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学习态度和学习作风以及答辩情况为考核依据。

3)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过“审查”、“评阅”、“答辩”三个环节,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分别写出评语并给成绩,最后综合评定学生的成绩。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分别为30%30%40%,其中答辩成绩不及格的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2.成绩评定等级与标准

1)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优秀≥90分;80≤良好<90分;70≤中等<8060≤及格<70分;不及格<60分。成绩应成正态分布,优秀等级一般控制在15%以内。

2)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标准按照《邵阳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评定办法执行。

3.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各二级学院在优秀等级的毕业设计(论文)中按照学校要求推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六、教学总结标准

1.工作总结

1)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和教研室均应撰写工作总结。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内容一般应包括:教学文件的建设与执行、物质保障、指导教师配备、选题与开题、指导工作、学生状况、答辩评分、质量分析等基本情况、问题与对策、建议等。

3)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由本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二周内向学校教务处提交,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总结存所在二级学院和教研室。

2.文档管理

1)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对毕业设计(论文)有关文档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各种资料的保管。

2)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有关资料应认真加以整理,及时装袋,资料袋中包括以下材料:毕业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内容提要(中、英文)、毕业论文或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实验数据分析表、原程序与程序使用说明书、毕业设计(论文)考核审查表、毕业设计(论文)评阅表等。资料袋交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统一保管,作为教学评估的主要材料。

七、附则

本标准自修订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关于制订各专业主要实践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的通知》(邵院教通[2016]83号)同时废止。

 

 

 

 

 

邵阳学院办公室                          2019819日印发

邵阳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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