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毕业生教育管理和离校工作是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增进师生感情、培育毕业生母校情结、树立学校良好办学形象的重要环节。2016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规范做好毕业生离校教育管理工作,确保毕业生文明、健康、安全离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相应领导机构
1、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陈晓飞、校长彭希林为组长,曾阳素、陆步诗、袁曦、刘卫平、王刚、张治春、向文江(常务)、赵敏丽、易长求为副组长,莫飞平、苏本武、易佑斌、周英勃、曾 礼、彭跃社、曾建德、陈爱民、唐 跃、肖徐波、蒋德意、何泽民、贺金莲、李新社、刘谋红、各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毕业生教育管理和离校工作领导小组。
2、各系(院)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全体党政领导、辅导员、毕业班班主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学生党员干部参加的毕业生教育管理和离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毕业生工作中的相关事宜。每个毕业班班级要指定一名系(院)党政领导具体负责,辅导员、毕业班班主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学生党员干部配合该负责领导开展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每一个毕业班班级安全、平稳、有序办理毕业相关事项,实现文明离校。
二、开展有关教育活动
2016届毕业生6月15日离校,宣传部、团委要利用座谈会、校园网、官微、校报、广播、墙报、横幅做好欢送毕业生离校有关宣传教育工作,5月9日至6月8日为毕业教育活动时间,毕业教育活动以系(院)为单位组织进行,各系(院)要结合当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如毕业教育动员、座谈会、毕业典礼等),对学生进行爱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诚信教育、纪律教育等。通过教育,让毕业生真正做到为母校留下完美印象,为下届同学留下学习榜样,为自己留下美好回忆。同时各系(院)要特别关注不能顺利毕业和暂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真心关爱他们,为毕业生离校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良好环境。
三、强化优质服务意识
1.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各系(院)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学生,成就大学生”理念,切实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不断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使就业指导服务真正落实到每一位毕业生。要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就业情况的跟踪,及时掌握动态,及时予以指导,及时提供帮助,在毕业生离校前要收集好毕业生就业信息和佐证材料,各系(院)要教育学生履行就业合同,诚信就业。
2.后勤部门要保证水电供应和饭菜质量,各部门和单位要按规章制度、按程序办理毕业生的有关事宜,严禁乱收费,努力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服务,认真解决好毕业生离校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做毕业生的知心朋友和良师益友,关心爱护毕业生,确保毕业生“文明、健康、安全”离校。
四、加强毕业生管理工作
1.实行毕业班管理责任制。各系(院)党政一把手为该系(院)所有毕业班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指定的系(院)党政领导为所负责班级毕业生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毕业年级辅导员、毕业班班主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为相应年级、班级、学生的具体责任人。请各系(院)与5月13日前将各毕业班级主管系(院)领导、毕业班年级辅导员、班主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名单交学工处。各系(院)负责毕业生工作的领导、老师应从学生返校时起深入学生,了解学生毕业设计及论文答辩情况,重点关注因各种原因无法顺利获取学位证或毕业证的毕业生以及心理问题毕业生、就业困难毕业生等,要针对不同的个体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方案和解决方案,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一旦发现紧急情况,按《邵阳学院关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防止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邵院党字[2004]14号)文件及时处置。如出现严重违纪事件特别是恶性事件,要追究具体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并与各部门、单位年度考核挂钩。
2.充分发挥毕业班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作用。在全体毕业班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中倡导“站好大学最后一班岗”意识,协助学校做好毕业生的离校工作;每个寝室在离校前要确定一名责任人最后离校,负责保管公物,回收室友寝室钥匙,离校时与后勤中心和宿管员办好交接手续。寝室有损坏公物现象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若找不到当事人,由系<院>负责赔偿),并予以纪律处分。
3.加强值班和巡逻。在毕业生离校期间,各系(院)从6月5日开始(含端午节期间),要强化辅导员入住学生宿舍制度和宿舍巡查制度,每天晚上至少要安排一名系(院)负责人组织带领辅导员、班主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到学生宿舍值班。保卫部门要加强学生宿舍、校园的值班和巡逻,整治周边环境,维护校园秩序,所有值班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严防意外事件发生。6月14日—6月16日为毕业生离校集中值班时间,学工处人员、系(院)党政领导、全体辅导员、毕业班班主任都要参与值班(具体值班表另行安排)。6月17日以后,学工处、有毕业生留校的系(院)要继续安排人员值班。
4.加强毕业生宿舍财产管理。各系(院)要对所属毕业生宿舍财产进行认真清查和登记,并督促学生归还到位。6月8日17:00前把财产登记结果上报学工处和后勤中心,后勤中心、学工处、总务处、资产处对毕业生宿舍财产进行核实,凡丢失、损坏财产的学生要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5.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毕业生档案整理和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工作是学校就业率统计的基础性工作,就业率是各专业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各系(院)应安排专人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做好此项工作。各系(院)要督促贷款学生离校前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工作,填写好毕业确认表,按《关于做好2016届助学贷款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邵院学通[2016] 05号)要求,教育毕业生毕业后按期还贷还息。各系(院)应及时将毕业生档案材料按相关文件要求收齐整理,并于6月22日前送学工处档案室。
6.各部门、单位要按程序、按规定,公平、公正、认真组织毕业生参加毕业考试、论文答辩和毕业生体检,督促毕业生缴纳学杂费,安排专人办理毕业生离校和党团组织关系转递手续,发放毕业证。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者,李子园校区学生去翠园派出所办理,七里坪校区学生去百春园派出所办理,派出所集中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间为6月6日至10日。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以系(院)为单位组织进行。
7.特殊原因留校毕业生的管理工作。毕业生原则上要求按时离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离校的,需本人申请,由各系(院)批准,并登记造册,按后勤中心、学工处统一安排集中住宿,各系(院)应安排辅导员或班主任负责监管,确保安全,且6月27日前所有留校毕业生都必须全部离校。毕业生离校后,各系(院)未经后勤服务中心和学生工作处允许不得私自调整宿舍。
8.对有下列违纪行为的学生要按《邵阳学院学生违纪处理条例》从严处理:(1)擅自下河游泳;(2)离校前或离校时故意损坏网络墙面模块等公物(包括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乱写);(3)酗酒闹事,打架斗殴;(4)打牌赌博;(5)在宿舍留宿异性;(6)聚众起哄,扰乱学校秩序;(7)在宿舍区、校园内摔砸热水瓶、酒瓶、碗杯、铁桶或燃放鞭炮、燃烧纸张、书籍;(8)擅自调换寝室、占用公物。
邵 阳 学 院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