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做好我校2016届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报到证》集中办理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今年省教育厅对2016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采取离校前集中办理和离校后随到随办方式办理。集中办理时,先对全省各高校和有关单位汇总编制的毕业生就业方案进行集中审核,再统一签发《报到证》。集中办理时间:各高校就业方案网上报审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至7月8日,逾期省教育厅的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审功能。省教育厅对我校集中办理2016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时间安排在6月6日-6月8日。
各系院于5月30日下午17:00前编制本单位2016届所有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的就业方案,并将相关信息数据通过省就业中心办公信息管理系统的学校(系院)二级管理平台报送。5月31日-6月1日为核对时间,各系院毕业班辅导员及就业专干组织毕业生登陆学校就业信息网,由学生本人核对相关就业《报到证》办理的信息是否准确;6月2日-6月3日上午10:30前为改错、修补、添增时间,各系院就业专干更正、添增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的相关数据。6月4日-6月5日为学校审核各系院报送数据时间,学校于6月6日上午11:00前编制全校2016届毕业生就业集中派遣方案,并向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上报我校2016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集中办理的数据。
各系院在6月3日16:00前持《关于报送2016届毕业生就业名册及有关材料的函》(样式见附件1)、《201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实行人事代理(户口档案托管)人员名册》(样式见附件2)、《201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湖南省就业指导中心托管人员名册(样式见附件3)》交招生就业处肖调云同志确认本系(院)2016届毕业生集中办理《报到证》的名册。就业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的文件名必须为“协议书编号+学生姓名”,初次就业率核查时网上报送给招生就业处肖调云同志;就业证明材料纸质版需按协议书编号交招生就业处尹陆军同志。6月9日下午15:00到招生就业处尹陆军同志处领取毕业生离校前集中办理的就业《报到证》。
二、毕业生就业方案编制和审核
(一)各系院要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政策与原则,以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统一简称《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定向和委托培养协议等为依据,汇总编制就业方案数据库。个别定向和委托培养毕业生需要调整就业去向的,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为保证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的准确性,在填写就业方案数据库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入选“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选调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的毕业生,应按有关文件要求列入就业方案,在“报到证备注(扩展项1)”中分别注明基层就业项目名称,还需在“实际工作单位(扩展项5)”中注明具体岗位名称或服务县市名称。“到村任职计划”、“特岗计划”、“免费师范生”、“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的单位性质填“50(国家基层项目)”,“选调生”的单位性质填“51(地方基层项目)”,就业状况均填“01(就业)”,同时根据相应类别填写完善基层就业类别。
2.毕业生与省直、中央在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就业方案可直接列到用人单位,即“单位名称”填用人单位名称。
3.毕业生与省内市州及其所辖县(市、区)所属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的,“单位名称”填写单位所在市州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名称,用人单位名称填入“报到证备注(扩展项1)”。
4.毕业生在省外落实了就业单位且可以接收人事档案、户籍等关系的,就业方案可直接列到用人单位,即“单位名称”填用人单位名称;就业单位不直接管理人事档案、户籍等关系的,“单位名称”填写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名称(即按回原籍情况处理),用人单位名称填入“报到证备注(扩展项1)”;若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地址不一致(即人户分离情况),用人单位名称则填入“实际工作单位(扩展项5)”。
5.毕业生在省内落实了用人单位但该单位不直接管理人事档案、户籍关系,委托省级人才机构管理的,“单位名称”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报到证备注(扩展项1)”填写省级人才机构名称的全称;委托市州及所辖县(市、区)人才机构管理的,“单位名称”填写市州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报到证备注(扩展项1)”填写具体用人单位名称并括号注明为人事代理。毕业生在申请办理《报到证》时,需出具毕业生本人书面申请和经系院审核的用人单位统一进行人事代理(托管)的毕业生花名册(样式见附件2)。
6.毕业生离校时未落实用人单位的可按以下情况处理:
①毕业生申请将户口、档案关系保留在学校的,落实用人单位后,再参照以上1-5条情况办理;两年择业期满后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由学校统一办理《报到证》并将户口、档案关系转回生源地。
②毕业生申请择业期内将户口、档案关系免费托管在省就业指导中心的,需到招生就业处尹陆军同志处领取签订中心托管合同,单位名称填“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有具体工作单位(指灵活就业)的,“报到证备注(扩展项1)”填具体工作单位名称。此类毕业生不列入附件2,单独按附件3报送。以上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可随时办理有关手续。
③为确保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毕业后能充分享受国家制定的就业优惠政策,可将未申请保留在学校和托管在省就业指导中心的毕业生户口、档案关系统一转回生源地,“单位名称”填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名称。
7.根据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及就业材料,按实际情况在“报到证签发类别”、“就业材料类型”、“单位行业”、 “单位性质”、“工作职位类别”及“就业类别”选择对应的类型。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栏填写相应的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工商注册号,用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可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的官方网址(网址:http://www.nacao.org.cn/)查询,工商注册号可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的官方网址(http://gsxt.saic.gov.cn/)查询,就业状况为“就业”、“灵活就业”(用人单位性质为“部队”除外)的均须填写组织机构代码。具体填写规则可参阅湖南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湘教毕办〔2014〕33号)。
(三)就业方案审核和《报到证》签发
1.就业方案审核:点击审核按钮→点击派遣审核→点击开始审核。若有错误,系统自动提示,各系院请按提示进行修改直至审核无误。
2. 校招生就业处汇总后,统一上报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集中办理《报到证》的就业方案,确认打印报到证。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接收学校确认打印报到证的指令,开始打印《报到证》。我校将持《关于报送201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名册及有关材料的函》(1份)到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
3.毕业生申请择业期内将户口、档案关系免费托管在省就业指导中心的,即《报到证》单位名称填“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校单独上传数据。
三、有关要求
1.《报到证》集中办理工作是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效性强,希望各系院严格按相关文件要求及本通知的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审批材料填报与办理工作,以确保毕业生如期离校,顺利走上工作岗位。
2.请各系院认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审核整理用人单位接收材料和毕业生填报的申请材料。纸质材料按协议书编号及时送交招生就业处尹陆军同志归档。。
3.各系院应在系统内完善毕业生联系电话、家庭联系电话、单位联系电话、QQ号等联系方式,为毕业生提供后续服务创造条件。
4.为确保《报到证》集中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在集中办理期间,不受理毕业生资格审核的有关事项。
5.因7月8日前为集中办理《报到证》时间,省就业指导中心不能受理毕业生个人办理《报到证》,请各系院告知毕业生。
附件:
1、 系(院)关于报送2016届毕业生就业名册及有关材料的函(样式)
2、201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实行人事代理(户口档案托管)人员名册(样式)
3、201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湖南省就业指导中心托管人员名册(样式)
邵阳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零一六年五月一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