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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班主任考核细则

时间:2023-03-10   来源:邵阳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为了进一步完善班主任工作机制,加强对班主任的管理,科学准确的评价我院班主任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作用,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现根据《邵阳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与管理

1、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长:彭亦飞、黄国华

副组长:肖彩琴、罗高峰

  员:刘航贝、邓丽君、龙羽仪、邹陆华、李优、王岩

下设考核办公室,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与部署下,负责日常的具体考核工作,如:材料的收集、数据的整理、考核的推行、考核结果的归档等。

二、考核对象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各班班主任

三、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开、公平”的原则。

2、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四、工作职责

1、协助辅导员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指导班级建设和班委会、团支部工作,指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形成积极向上、勤奋好学、团结进步的良好学风和班风。

2、负责指导本班的学风、班风建设。通过听课、宿舍走访、与任课教师联系、学生考试成绩分析等方式,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密切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及时把学生的学习、生活等情况反馈给家长,形成育人合力。

3、负责本班学生的学业指导。帮助学生了解专业发展和就业前景,培育专业兴趣,合理规划学习方向和目标,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指导学生合理选课,引导学生开展专业实习、实践活动,帮助学生求职择业。教育学生遵守考风考纪,帮助学习困难学生分析原因,督促改进。做好班级特殊问题学生的管控。

4、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包括入学教育、安全教育、评奖评优、贫困生资助、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就业指导、毕业鉴定、毕业教育等工作。协助学院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维护稳定大局。在本班学生发生紧急情况时,要及时到场处置并向上级报告。

五、工作要求与目标

1、每学期开学两周内,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制定班主任期度工作计划;认真填写《学生工作手册本》,每学期期末向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班主任工作总结。

2、每周至少到学生宿舍走访一次,了解学生的课余生活,抓好文明宿舍建设工作。每周深入课堂不少于一次,了解学生的出勤率和上课情况,了解学生出勤率和上课情况,抓好班级学风及考风建设,确保到课率。非班级任课老师的班主任每2周应听课一次,了解学生上课情况,听取任课教师意见。

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会,总结和布置班级建设、学风建设的各项工作。每学期对所带班级每个学生至少作一次谈话。每学期进行一次班级学风建设工作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考核办公室。

4、每学期进行班级学业状况分析,针对学生学业问题,开展团体辅导和个别辅导。对每期2门课程及其不及格学生、入学以来累计3科及其以上不及格学生、留降级学生、违纪和受处分学生,做好告知与思想教育工作并通知家长并做好记录。

5、定期与不定期做好三困学生(经济困难、心理困难、学习困难)的排查与教育工作,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做好记录。

6、按时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班主任工作会议和工作培训。

7、新生班主任要参加新生报到、入学教育、专业教育等环节的工作,及时抓好新生班、团组织建设。毕业班的班主任要及时了解毕业生动态,做好毕业生教育、就业教育、毕业生离校值班等工作。

8、协助辅导员做好学费催缴工作。

9、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六、考核细则

1、班主任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期度):迟交扣1/天,未交扣5分;

2、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迟到扣2/次,缺席扣5/次。

3、《学生工作手册》:缺1周扣5分,记录不全的扣1-4分。

4、上课出勤率:较年级平均出勤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次,逐次累计。

5、考试违纪率:较年级平均违纪率,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1分。

七、考核与管理

1、班主任考核以学年为单位进行考核,一学年一次,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满分为100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8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班主任考核在本人工作总结的基础上,根据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工作实绩结合学生评议和干部教师评议,确定考核档次。

2、学校按每生每月3元拨付班主任津贴,每年按10个月发放。学院根据班主任实际工作和考核结果发放班主任津贴,工作成效和发放津贴挂钩,优秀与合格之间差额为20%

3、对于学生反映不满意且确实有工作失误的班主任,给予批评教育,提出改进意见,在一定期限内如无明显改进,取消担任班主任资格。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严重事故和不良后果的班主任,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继续从事班主任工作:

1)在政治上不能与院党委、学院党总支保持一致的;

2)学生评价差,在学生中威望过低的;

3)因个人工作不力而直接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产生严重不良后果的;

4)因身体或心理等原因连续1个月不能正常履行班主任岗位职责的;

5)班主任考核不合格的。

5、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凡考核在及格及其以下者,取消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6、考核结果与学院二次绩效分配挂钩。

八、附则

本条例由颁布之日起实施。

本条例由学院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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