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指导思想,进一步探索教育教学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树立立德树人的教育思想,面向全体学生,最大程度地发挥每一个学生的潜能,尤其是针对学业困难学生的帮扶,深度分析学业困难成因,制定个性化帮扶计划,开发学业困难学生的潜能。
二、帮扶对象
学业困难学生,包括学习困难生、心理障碍生、单亲及学习家庭双困生等。
三、具体实施
1. 建立帮扶小组
成立由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及任课老师组成的帮扶小组,全面负责学业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实行承包责任制,明确转化目标,责任落实到人。
2. 制定个性化帮扶计划
对学业困难学生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其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的状况,建立个人档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帮扶计划,明确帮扶目标、措施和时间表。
3. 加强教学辅导
任课老师要根据学生的学业困难情况,制定相应的教学辅导计划,提供针对性的辅导。辅导内容要循序渐进,由易到难,注重基础知识的巩固和拓展。每次辅导要有详细的辅导记录,总结优缺点,及时调整辅导策略。
4. 开展心理辅导
学院应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学业困难学生提供心理辅导服务。通过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等方式,帮助学生克服自卑心理,树立自信心,提高学习兴趣和动力。
5. 加强家校联系
辅导员和班主任要定期与家长进行沟通,了解学生在家庭中的表现,争取家长的支持和配合。通过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家校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和帮扶工作。
6. 建立跟踪反馈机制
学院要建立学业困难学生跟踪反馈机制,定期对学生的学业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学生的学业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帮扶计划,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7. 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学院要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鼓励优秀生与学业困难学生结对帮扶,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风尚。
8. 表彰奖励与激励
学院要对在帮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老师和学生进行表彰奖励,激励他们继续努力。对学业困难学生中取得显著进步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学习动力。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5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