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有关部门:
为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在我院2012届全日制普通毕业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3、学习勤奋,各科学业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6、坚持正确积极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
7、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被评为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党、团干部)至少一次;
(2) 被评为系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党、团干部)至少两次;
(3) 至少获得二次以上(含二次)丙等奖学金或至少获得两个(含两个)单项奖;
(4)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并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
二、推荐名额
各系推荐名额控制在本系本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9%以内。
三、评选程序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班级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系考察。各系要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在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系其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对象,并进行公示。
3、学生工作处审核。学生工作处对各系推荐对象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后,报主管院领导审定,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并在校内公示。
四、评选要求
1、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系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结合评选工作,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生思想素质,确保各系毕业生文明安全离校。
2、各系要切实加强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3、要严格遵循评选标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4、评选工作在2012年3月15日前完成。请各系在3月13日上午11:00以前将《邵阳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1份,见附件1)、《邵阳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1份,见附件2)(表格内除意见栏用手写体外其余内容一律打印,打印表格请不要擅自改动表格的格式,用A4纸打印。EXCEL电子版发送xgczzh@163.com)以及优秀毕业生推荐对象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盖章后报送学生工作处。
附件:1、邵阳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2、邵阳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
(以上两附表挂院学生工作处网站的资料下载栏)
邵 阳 学 院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