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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学院体育学院辅导员考核评优制度
2019-08-24 日常管理

 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为加强对辅导员工作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辅导员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及《邵阳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的精神,结合我系实际,特制体育学院辅导员评优考核制度。

 

一、组织与管理

1、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长:  俊、陈日升

副组长:曾承志、刘飞舟、姜  

 员:刘佩林、罗  、罗小彦、梁  

    

    2、下设考核办公室,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与部署下,负责日常的具体考核工作,如:材料的收集、数据的整理、考核的推行、考核结果的归档等。

 

二、考核对象

体育学院年级辅导员

 

三、考评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经常学习教育法规和有关重要文件,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邵阳学生学生手册》等相关法规和制度

2.每学期开学之前制定辅导员工作计划;认真填写《辅导员工作日志》,期末及时提交辅导员工作总结。

3.每周至少到学生宿舍走访次,了解学生课余生活,查找影响学风建设的问题;非班级任课老师的辅导员2周应听课一次,了解学生出勤率和上课情况,听取任课教师意见。

4.每月召开一次班会,总结和布置班级建设、学风建设的各项工作。

5.每学期进行班级学业状况分析,针对学生学业问题,开展团体辅导和个别辅导。及时与学业困难学生的家长联系,通报情况并指导学生改进

6.每学期对所带学生至少作一次谈话;每学期进行一次级学风建设工作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系。定期与不定期做好三困学生(经济困难、心理困难、学习困难)的排查与教育工作,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做好记录。

7.做好级管理工作,包括入学教育、安全教育、评奖评优、贫困生资助、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就业指导、毕业鉴定、毕业教育等工作。协助系部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维护稳定大局。在本年级学生发生紧急情况时,要及时到场处置并向上级报告。

8.负责本年级学生的学业指导。帮助学生了解专业发展和就业前景,培育专业兴趣,合理规划学习方向和目标,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指导学生合理选课,引导学生开展专业实习、实践活动,帮助学生求职择业。教育学生遵守考风考纪,帮助学习困难学生分析原因,督促改进。做好班级特殊问题学生的管控。

9.有一定质量的德育工作论文或辅导员工作经验介绍文章。

10.做好学费催缴工作。

11.完成学院和系部布置的其他工作。

 

四、评比办法

    1.“优秀辅导员”每学年评比一次。

    2.每年考核排名第一者被推荐为“优秀辅导员”

3.系部据每日、每周和每月应查项目,对辅导员每学期综合考评一次,计入本人考核档案。

 

五、奖励表彰

被评为“优秀辅导员”的教师,上报学校,授予相应荣誉称号,并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体育学院

                                            20174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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