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制品加工与安全控制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研究生
管理办法
重点实验室是科研后备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为了加强研究生的管理,保障在实验室内工作的研究生得到完整的科研训练,维护研究生导师的权益,更好地完成科研任务,多出成果,多出人才,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豆制品加工与安全控制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的研究生必须执行学校有关研究生管理的各项规定。本办法是学校研究生管理有关规定的补充,适用于所有在重点实验室学习工作的在读研究生。
一、重点实验室研究生负责人管理
1、重点实验室研究生负责人由研究生自荐、研究生点审核,重点实验管理委员会批准,并报学校研究生处备案,接受重点实验室和学校、学院的共同管理,负责在重点实验室学习工作的在读研究生的管理、组织和协调工作,并成为研究生和实验室之间沟通的桥梁。
2、重点实验室研究生负责人在重点实验室的支持和领导下,组织研究生开展各种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和文娱体育活动,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劳全面发展。
3、重点实验室研究生负责人应及时向重点实验室反映研究生的意见和建议。对于研究生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研究生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重点实验室领导汇报。
4、重点实验室研究生负责人每年须向实验室提交一份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包括年度工作业绩、研究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可能的解决方案、加强研究生管理的设想等等。
二、重点实验研究生入室要求
1、研究生进入重点实验室应由各研究方向汇总报实验室管理委员会批准,办理有关手续。
2、每批研究生入室前,由重点实验室组织进行入室教育,包括重点实验室形势与任务、重点实验室组织与结构、学术道德修养与学风建设、重点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实验室安全、保密制度等内容。
3、入室教育结束后,研究生须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始实验工作,考试成绩记录在册。
三、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工作规范
1、研究生必须遵守重点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的统一管理,认真完成实验室和导师安排的科研任务,积极主动参加实验室组织的各项活动。
2、研究生必须爱护重点实验室的公共财物、仪器设备和办公设施,严格按规程操作,重视技术安全和劳动保护,提高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确保实验安全。
3、研究生可以使用重点实验室公共平台的仪器设备和办公设施,但必须由导师提出申请,相关费用由其导师按照相关规定支付。
4、研究生应遵守重点实验室的考勤制度。如因实验需要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必须经导师签字同意,提前报办公室备案。
5、研究生有义务对本人及他人在重点实验室从事的研究内容保密,在有关内容尚未对外公开前任意泄漏、传播者,将依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理,最高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6、研究生毕业或撤出时,应及时清理个人物品并归还所租借的公共物品,办理完“离室手续单”后方可离开重点实验室。
7、对违反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者,实验室有权将学生情况反映给所属研究方向和导师,情况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者将在实验室进行通报,对屡教不改者(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二次以上),实验室将视情节作出严肃处理。
8、在重点实验室学习的研究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保密规定,未经许可不得公开实验室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四、附则
1、在重点实验室进行本科毕业论文、本科开放课题研究等的本科生,其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2、本办法由重点实验室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豆制品加工与安全控制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