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
实施办法
(2007年-2009年)
体育系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办法
(2007.07)
为了贯彻落实院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系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我系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勤政为民,把我系的教学、科研、管理和育人工作做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党委《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特制定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一、党总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党、政班子建设和干部的目标管理范畴,与教学、科研、和育人等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重在防范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及时了解党内外思想动态,掌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认真过好民主生活会,落实党内监督。
四、及时向院党委、院纪委报告本单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群众的揭发和举报,对轻微的违纪现象和不良行为及时核实事实,及时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配合纪委和监察室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六、党总支书记对全系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对总支委员、支部书记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对总支委员、支部书记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系主任对副主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副书记、副主任对分管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七、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完善集体领导制度。对职称晋升、工资晋级、评优评奖,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选拔等涉及到个人利益的重要事情,一定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不搞暗箱操作,真正做到客观公正。
八、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设小金库。完善财务使用监督机制,做到收、支两条线,年终在全系性教、职工大会上公布本年度的财务收入、使用、分配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并为党政领导干部建立个人收入台帐,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九、严禁党员干部以权谋私,接受贿赂。副科级以上干部在公务活动中严禁接受礼金和有价证券;严禁教师、党员、干部在招生、考试、阅卷、论文答辩、学历学位授予、奖学金评定、学生入党、评优等工作中接受学生或家长的礼金;严禁党员干部在人事调配、职称晋升、成果评定、职务晋升等工作中接受礼金;严禁党员、副科级以上干部利用节日、生日喜庆、婚、丧喜事收受下属单位及相关单位的礼金。
十、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廉洁自律。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不赌博、不进高级娱乐场所、不接受系和教研室的宴请、不损公肥私,堂堂正正做人,全心全意服务。
体育系党总支
20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