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的社会在职、社会未就业人员及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①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②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02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2024年成都市新津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条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回避的规定。
03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布招聘信息(2024年7月23日起)
本公告于2024年7月23日起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服务专栏(http://www.xinjin.gov.cn/xjxrmzf/c125796/zt_jyfw.shtml),以及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及招考专栏(http://www.xinjin.gov.cn/xjxrmzf/c125685/rsjzk.shtml)发布。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7月30日(09:00—12:00,13:00—17:00)。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太康西路96号501室)。
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内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本人需提交纸质《2024年成都市新津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携带应聘岗位条件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有效身份证;②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现场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务必扫描报名表上“二维码”再次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填写报名序号后进行提交,并现场领取《笔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04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
2.笔试内容:学科综合知识测试,满分100分。
3.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经区教育局研究后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通过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服务专栏进行公告。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将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服务专栏公告,请进入面试人员按照公告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人员如有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服务专栏进行公告。
(三)面试
1.面试比例: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按3:1确定,达不到3:1的按2:1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以划定分数线的方式组织面试。招聘岗位调整情况将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服务专栏进行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为专业面试,采用无学生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本次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服务专栏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