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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的通知

时间:2020-01-29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指导各部门、二级学院科学、规范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疫情的危害性、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以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以促进学校稳定为前提,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情况,科学、规范、有效地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二、 根据师生实际,分类实施干预。

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人员分为四级:第一级人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住院治疗的重症及以上患者);第二级人群,居家隔离的轻症患者(密切接触者、疑似患者),到医院就诊的发热患者;第三级人群,与第一级、第二级人员有关的人,如家属、同事、朋友、宿舍同学、班级同学、相关师生等;第四级人群,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相关人群、易感人群、普通师生。各部门、二级学院要认真评估目标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识别区分高危人员、普通人群。对高危人群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对普通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三、 制定方案,做好心理危机干预预案。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本部门、学院人员的排查工作,切实、准确了解不同目标师生群体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识别高危人群,制定详实的心理危机干预预案,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心理辅导与干预服务,防患未然,避免极端行为的发生,如自杀、冲动行为等。

四、 设置心理危机干预信息联络员,制定工作时间表。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根据目标人群的范围、数量以及心理危机干预人数,安排工作,制定工作时间表。设置心理危机干预信息联络员,及时将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安排及信息报送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值班室和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值班室联系人:校医院预防科马红梅,联系电话:138739928586366。校心理健康中心联系人汪瑶,联系电话:1561602512061522

                                   

                  学生工作部(处)

                                                  2020128


附件:

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