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十四届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独立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举办2018年全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的通知》(湘教通[2018] 139号)文件精神,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十四届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定于2018年10月19—21日在长沙学院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各校2016年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二、比赛内容与形式
1、命题演讲:选手按照规定的题目进行3分钟(正负15秒)命题演讲。(命题演讲题目另行通知)
2、回答问题:选手回答两位专家分别就选手命题演讲内容提出的两个问题,答题时限为2分钟。
3、即兴演讲:选手按照比赛当场抽取的题目进行2分钟(正负15秒)即兴演讲。即兴演讲的题目在第一位选手登台比赛前抽取。
三、参赛代表队组成
1、各校分层次进行班级、院(系)和校级三级比赛,从校级比赛中选拔参加省级比赛的代表队。
2、省级比赛分竞赛一组和竞赛二组进行,两个竞赛小组的具体参赛学校分配以抽签方式决定。
3、每所学校选派一个队参加省级比赛。每个代表队由3名选手(1名英语专业选手、2名非英语专业选手,没有英语专业的学校可以非专业选手代替)、1名领队(可由指导教师兼任)和不超过3名指导教师组成。
四、比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9月20—22日。请各参赛学校在此时间内将报名表(附件三)和参赛选手的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报长沙学院教务处。
2、报到时间:10月19日。各参赛代表队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到(地点另行通知),并提交各参赛选手命题演讲稿打印件10份(稿件上不得有任何特殊标记)。
3、比赛时间:
时 间 |
参 赛 队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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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一组非英语专业选手 |
竞赛二组非英语专业选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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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一组非英语专业选手 |
竞赛二组非英语专业选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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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一组英语专业选手 |
竞赛二组英语专业选手 |
五、比赛结果与奖励
比赛结果按竞赛组设立团体奖与个人奖两个类别(参赛选手的得分既计入团体总分,又记为个人参赛得分);每个类别再分设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奖项的数量根据当年参赛代表队和参赛选手的数量确定:其中,一等奖15%,二等奖25%,其余团体和个人完整且无重大失误地参加了比赛的均可获得三等奖。
六、其他
1、报名时,学校需提供组织校级比赛证明材料(活动组织和比赛结果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2、报名时每队交资料费1200元(含影像制作费)。
3、参赛期间,食宿统一安排(每队限5人),费用自理。
4、演讲比赛中,选手不得使用任何有明显标志性的道具。
湖南省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8年5月20日
附件一:
湖南省第二十四届普通高校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组委会
主 任委员:张世英(长沙学院副校长)
副主任委员:曾凡贵(湖南省大学外语专业委员会会长)
组委会委员:
杨建宏(长沙学院教务处处长)
李清平(中南大学教授)
况守忠(国防科技大学教授)
谭福民(湖南师范大学教授)
刘飞兵(湘潭大学教授)
胡东平(湖南农业大学教授)
邓联健(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授)
宫 军(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授)
涂 靖(长沙学院教授)
秘书长:
匡希龙(长沙学院教务处副处长)
附件二: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报名表
学校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参 赛选 手 |
姓 名 |
性别 |
专 业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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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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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导教 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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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指导教师”一栏报名后排序不再变更。
2. 请准确填写相关人员姓名,不得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