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系“我最喜欢的老师”评比细则
时间:2014-11-11
为鼓励我系教师参加“我最喜欢的老师”评选活动,弘扬无私奉献的高尚师德,进一步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增强教师责任感,根据邵院通[2014]3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细则。
一、报名条件
1. 我系在编教师,承担三年及以上且本学年有本科教学任务;
2.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
3. 近两年学生课堂教学测评达90分及以上,无教学事故;
4. 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效果突出,取得一定教学业绩;
5. 师德高尚,关爱学生,深受学生爱戴。
二、实施细则
1. 成立外语系“我最喜欢的老师”评选活动小组,系主任任组长,系总支书记、副主任为副组长,各教研室主任为成员;
2. 充分发动宣传,让所有教师了解本次活动详情,鼓励教师自愿报名参加;
3. 评选活动小组严格审核参评资格;
4. 根据邵院通[2014]31号文件精神,我系可推选5%教师到学校参评,若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则采取学生投票与评选活动小组推评相结合的方式选出参评对象;
5. 整理参选人优秀事迹材料,按时上报教务处。
三、参与投票对象
报名参评教师本学期与上学期所任教的所有班级。
四、投票流程
1. 参与投票对象各班班委根据学校教务处评选通知与外语系评选细则在各班班群邮箱里进行本次评选活动的宣传、对候选教师信息的公示,并开展小型主题班会对投票进行说明。
2. 各班班委组织同学投票;
3. 各班班委按要求进行班内初步统票,确认后交系办;
4. 系办根据各投票班级对老师的认可人数与总人数之百分比对参评教师排名并公示;
5.个人总票数超过4票为无效票。
邵阳学院外语系
201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