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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教室宿舍 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

                                   国际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教室宿舍

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

 

根据《邵阳学院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邵院通〔2019〕56号)、《关于深入开展大学生文明行为教育及督查工作的通知》 (邵院学通〔2019〕36号)、《关于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大扫除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学生宿舍文明教育与督查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国际学院学生教室、宿舍管理,营造整洁、卫生、舒心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学院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校党委行政的工作要求,围绕立德树人,以加强学生文明行为塑造及养成教育为工作重点,营造“整洁卫生,温馨和谐”的宿舍氛围,创建学生舒心、家长放心的精神家园。

二、建议要求及处理措施

(一)宿舍内务

1.学生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遵守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要求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一考评。起床后应打扫好宿舍卫生,整理内务,督查发现宿舍内有被子未叠,将该宿舍列为不文明宿舍

2.宿舍应做到窗明几净,墙壁无蛛网、污渍,地面无垃圾,室内无积尘(含电风扇),厕所蹲位洁白如新;学生宿舍内垃圾应及时清理,不得丢弃在楼层楼道口,生活垃圾务必用垃圾袋装好自行带入宿舍楼一楼外指定的垃圾车(桶) 内,并按照《关于学生寝室试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通告》文件精神做好分类投放。督查时发现宿舍地面有烟头、槟榔渣,垃圾篓内有食物残渣等垃圾,将对该宿舍予以警告,并限期整改,若整改不到位,将该宿舍列为不文明宿舍

3.宿舍内学生个人物品应摆放有序,同宿舍书桌上的书本、水杯、电脑以及箱子、鞋子等个人物品应统一摆放,不得影响宿舍整体整洁。督查中发现此类情况,由督察小组下发整改通知单,若在规定的时限内不按整改通知单的要求整改到位,将该宿舍列为不文明宿舍

4.宿舍严禁拉吊床,督查中发现此类情况,由督察小组下发整改通知单,若在规定的时限内不按整改通知单的要求整改到位,将该宿舍列为不文明宿舍;地面可铺设垫子,但不得影响宿舍整体整洁,督查中发现此类现象,将限期整改。

5.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宠物,一经发现,宠物交相关部门处理,并将该宿舍列为不文明宿舍

6.其他需整改或处置的情况,由督察小组现场决定。

(二)宿舍安全

1.学生严禁从宿舍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一经发现,将收缴电线代管,并将该宿舍列为不文明宿舍,并按照违法用电规定依据《邵阳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对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

2.严禁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热杯、挂烫机、电热毯、电暖器等,一经发现,根据《邵阳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对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未能提供具体违纪人员的,将该宿舍列为不文明宿舍;因违规用电等造成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学生严禁从宿舍走廊楼道公共用电区域接电、取电,一经发现,根据《邵阳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对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

4.严禁使用排插接电至床上使用,违者除收缴排插外,将按照违法用电规定依据《邵阳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对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

5.严禁留宿异性,一经发现,根据《邵阳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对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

6.其他需整改的项目,由督察小组现场决定。

(三)被列为不文明宿舍,取消该宿舍当事人2020-2021学年评奖评优评助资格,按照《邵阳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扣除该宿舍所有学生个人德育测评分每次5分,对违纪违规当事人酌情加倍扣分,扣完为止;扣除学院学生活动经费30元/间,扣除本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宿舍文明建设分值0.2分/间。同时,宿舍累计评为不文明宿舍3次,将由学院辅导员、班主任按规定对该宿舍的寝室长、班团干部、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约谈并追究责任,并取消该宿舍所有学生2020-2021学年评奖评优评助资格。

(四)学院可对学生个人德育测评分月均成绩不及格者,限制或暂缓该生相关理论课程正常考试。

(五)学校、学院、各班督察小组对宿舍文明卫生与宿舍安全大督查时间为每天(含星期六、星期日) 上午7:30-11:50、下午13:40-18:00、晚上19:00-22:00。具体督查时间 校、院、班级各督察小组自行决定。

三、工作要求

1. 学院成立学生文明行为督查领导小组:组长:陈代武 刘丽华;副组长:唐永辉 阳素云成员:刘宏、刘英、杨爱玲、王曦、旷笔升。下设两个督查组:

(1)教室文明卫生督查小组: 组长:王曦,成员:刘宏、刘英、杨爱玲、旷笔升。抽查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7:50-11:30、下午13:50-17:30、晚上19:00-20:30。

(2)宿舍文明卫生督查小组:总协调:陈代武;组长:刘宏,成员:刘英、杨爱玲、王曦、旷笔升。责任人:男生宿舍为刘宏,女生宿舍为刘英、杨爱玲。班主任须每天不定期下宿舍督查。

(3) 实行责任负责制。学院将学生会干部分成男生宿舍和女生宿舍每栋每楼层实行楼层责任人包干制度(见附表1)。各年级专业班宿舍实行寝室长负责制,且同寝室的所有学生党员和班团干部均为责任人。

2.各专业班级要高度重视学生宿舍文明建设工作,由辅导员、学生会、班主任组织学生干部勤下宿舍督查,指导学生开展宿舍文明建设。各班班长、团支书、班委会、要勤到各寝室督查,指导清理卫生死角,排查并处置安全隐患。寝室长每天20:30前向班长报告当天寝室文明卫生情况和违纪情况,班长每天21:00前向班主任和学院学生会报告本班当天文明卫生和违纪情况,学生会应在每天22:00前向学院报告督查统计情况。学院学生会督查组、辅导员、班主任每晚22:00前将当天检查情况上报到学生秘书刘宏老师处。宿舍文明卫生督查情况报告制度将纳入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成绩。

3.实行学生宿舍卫生责任人制度,根据学校、学院的方案,每间宿舍指定辅导员和班主任具体负责。宿舍责任分配表(见附表2)由各班长填报签字后(含电子版),于11月29日下午4点前报送至刘宏老师。对于所负责宿舍被确定为不文明宿舍三次以上(含三次)的负责老师,将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

4.各专业班级应立即组织学生进行宿舍大扫除,并教育学生保持宿舍的整洁卫生。凡未按要求全面动员组织、抓落实的,扣除该宿舍的寝室长、班团干部、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当月个人德育测评分每人5分。

5.从12月2日起,学生工作部(处)、学院(领导和辅导员班主任)、校学生会、院学生会将组织督查小组对学生宿舍进行不定期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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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