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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2010-05-17 学院动态

湘教通〔2010163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

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04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领导

广泛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的重大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重要意义,将预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配合当地兵役机关,及时组织开展宣传动员、预征登记、身体初检、政治初审、入伍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等有关工作。各普通高等学校要尽快建立由主管校领导牵头,招生就业处(中心)、教务处、学工部、武装部、宣传部、学生资助中心等部门参与的预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管理制度,确保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要全面准确把握政策,广泛开展宣传发动

围绕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中央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明确了高校毕业生入伍的基本政策、基本程序、基本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准确把握,广泛宣传,要及时张贴、发布教育部编辑的《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公告》和《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五十问》等材料,通过校园网络、手机短信、QQ群、政策公告等多种形式,把毕业生入伍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时间安排等传达到每个毕业生。各高校要把宣传高校毕业生入伍政策纳入就业指导课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高校学生工作队伍特别是班主任、辅导员、就业专干的积极作用,把工作做到每一个班级、宿舍,尤其要注意把在外实习的毕业生纳入工作范围,动员更多的优秀毕业生和部队急需专业的毕业生报名应征。

三、要认真组织网上预征报名和相关审核工作

2010年始,全部实行网上预征报名,预征报名对象为201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高职高专、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男性应届毕业生,已完成学业能够提前毕业的2011届毕业生,冬季征兵时直接参加当地兵役机关组织的征兵报名,初定兵后凭补报校验码在网上补报名。各普通高等学校要依托网上预征报名系统辅助做好预征工作,及时组织毕业生上网报名(预征报名截止日期为615)。预征报名工作结束后,各高校要配合县级兵役机关做好预征对象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等工作,对预征对象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进行审核,经确认签字盖章后发给学生本人,并将以上材料复印存档备查,在网上同步审核确认。各普通高校要有效掌握预征对象的有效联系方式,确保在离校前完成预征对象确认等一系列工作。

四、要做好入伍高校毕业生的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工作

各高校要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转发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0929号)要求,做好入伍高校毕业生的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工作。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动联系本地县级兵役机关,尽快完成对入伍毕业生生源信息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的核实和补充,按照要求将资料寄送给高校。20112月起,各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对本校入伍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信息进行复核,并汇总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寄送来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将《补偿代偿申请表》盖章后寄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确定代偿补偿的最终名单及具体金额。

附件:1、网上预征报名网址及报名程序

      2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

进程表

 

湖南省教育厅

OO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1

网上预征报名网址及报名程序

 

一、预征报名网址:http://zbbm.chsi.com.cnhttp://zbbm.chsi.cn

二、预征报名时间:201051615

三、网上预征报名程序

1、毕业生登入预征报名网站的“实名注册”栏填写个人信息,并在“学信档案”中核对个人学籍信息,进行实名注册;

2、毕业生通过预征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3、毕业生在线填写并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

4、高校配合县级征兵部门组织预征报名对象进行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参加初检初审的毕业生将《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交给初检初审工作人员。

5、各高校要在630前对初检初审合格预征对象在校期间的表现和文化程度、是否具备毕业资格等信息进行审核,对预征对象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信息进行同步审核和确认,并将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毕业生本人,作为冬季征兵优先征集的凭证。


附件2

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

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进程表

(供参考)

   

     

1

2010年4月底及5月初

1、召开全省预征工作会议;

2、各高校建立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队伍;

3、各高校主动联系所在县(区)兵役机关,启动宣传工作。

2

2010年5月-6月15日

1、高校组织毕业生登陆预征报名系统报名,关注工作进展情况;

2、毕业生在线注册,并填写、打印《预征登记表》、《补偿代偿申请表》。

3

2010年6月30日

1、高校对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文化程序、是否具备毕业资格、享受补偿代偿条件和具体金额等信息进行预审,完成网上信息审核和确认;

2、高校配合县级兵役机关组织做好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

3、高校把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并将以上材料复印存档备查。

4

2010年10月30日

1、高校提醒预征对象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2、高校提醒预征对象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应征时提交《预征登记表》、《补偿代偿申请表》。

5

2011年1月15日

1、县级兵役机关将入伍高校毕业生的《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补偿代偿申请表》送交县级资助中心;

2、县级资助中心审核补充生源信息及生源地贷款信息后,通过机要渠道将材料寄送毕业生原就读高校资助管理部门。

6

2011年2月后

1、高校对本校入伍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信息进行复核;

2、高校汇总县资助中心寄送来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

3、高校在《补偿代偿申请表》盖章并分送全国或省级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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