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
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
邵学通[2012]13号
各系: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65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宣传政策。各系要做好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宣传工作,使考入大学的退役士兵知晓受助的权利。
二、认真组织申请。各系要积极组织自愿提出申请且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并提醒学生填写申请表时不得随意涂改,申请表中关于服役期间的填写应有具体的服役起始年月。
三、严格把握申请条件及标准。各系要认真解读相关文件,正确理解政策要点,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包括去年退伍,今年参加高考考取的学生)重新考取高校的学生进行学费资助,学费资助按照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申请金额按照学费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2011年秋季学期已经一次性申请在校期间学费资助的不再接受申请。
四、 2012年11月9日之前将符合资助条件学生填写的申请表原件及退役证书复印件(纸质版)一并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请各系接此通知后,抓紧落实相关工作,学生的申请材料要复印存档。
附件: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二○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
学校:
学生基本情况(由学生本人填写)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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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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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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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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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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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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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部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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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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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证明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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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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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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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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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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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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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为退役士兵/士官,申请学费资助。 学生本人签字: |
学校意见(由学校填写) |
学生学号: ,学制年限: 年,学费标准: 元,免除学费金额 元。 |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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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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