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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
2012-09-20 学生活动
关于报送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

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

                               邵学通[2012]13号

各系: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65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宣传政策。各系要做好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宣传工作,使考入大学的退役士兵知晓受助的权利。

二、认真组织申请。各系要积极组织自愿提出申请且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并提醒学生填写申请表时不得随意涂改,申请表中关于服役期间的填写应有具体的服役起始年月。

三、严格把握申请条件及标准。各系要认真解读相关文件,正确理解政策要点,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包括去年退伍,今年参加高考考取的学生)重新考取高校的学生进行学费资助,学费资助按照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申请金额按照学费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2011年秋季学期已经一次性申请在校期间学费资助的不再接受申请。

四、 2012年11月9日之前将符合资助条件学生填写的申请表原件及退役证书复印件(纸质版)一并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请各系接此通知后,抓紧落实相关工作,学生的申请材料要复印存档。

附件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二○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

学校:            

学生基本情况(由学生本人填写)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族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服役部队

 

服役期间

 

退役证明编号

 

公民身份号码

 

入学年月

 

学院

 

 

 

本人为退役士兵/士官,申请学费资助。 学生本人签字:

学校意见(由学校填写)

学生学号:         ,学制年限:      年,学费标准:     元,免除学费金额      元。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

                         

 

 

学校意见: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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