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对学生的科学管理,增强学生自律、自强的能力,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合格毕业生,按照导向的政策性,教育的目的性,内容的全面性,管理的规范性,评价学生客观性的原则。体育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邵阳学院学生手册》,结合体育系自身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测评的指导思想
(一)综合测评是对学生素质发展的全面的、规范的、科学的评价。
(二)综合测评鼓励学生在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前提下充分发展自己的个性和特长。
(三)综合测评分为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测评两方面。基础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教学和第二课堂中形成德、智、体、美等方面的一般性素质。发展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过程中形成的体现创造性和实践性的素质。
(四)综合测评办法是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测定的指导性方法。
(五)邵阳学院体育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是根据佃即日学院学生手册》,结合体育系学生自身特点,对体育系学生进行有目的得、有针对的全面性测评。
二、综合测评的程序
(一)在进行综合测评前15天,由体育系学生会组织好各班同学本年度得综合测评分得加减分情况(以存在档的数据为依据),并以文件形式统一下发到各班委会。
(二)在进行综合测评前,由体育系学生会组织好全体学、团干部,学习好《邵阳学院体育系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
(三)由体育系学生会向每班派遣两名学生干部,指导和监督各班的综合测评情况,综合测评后上交草表,草表上须有由两名干部和该班班主任签字才承认其合法行和公平性。
(四)将各班的综合测评表统一回收到学生会进行检查与修正,在返回到各班进行三天公示,在三天内,各班若有对自己得综合测评有异议,可向学生会提出申请,并提出相关证明,再由学生会进行审查或修正。
(五)待一切均无异议后,学生会学习部将综合测评正式收回,上交系领导或学校相关部门审批。
三、综合测评的步骤
(一)测评思想品德
(二)测评身心素质
(三)测评发展性素质
(四)测评学习成绩
(五)各项得分相加,最后得分为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
四、指标体系及操作方法
基础性素质测评
基础性素质按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身心素质三个一级指标设立,其中“思想道德”占20分、“学习成绩”占?0分、“身心素质”占10分。
(一)思想道德(20分)
1、政治思想(3分):学生有偷窃、吸毒和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封建迷信活动,参与非法组织的游行示威活动,该项记0分,无上述情况者得满分。
2、道德修养(3分):学生的行为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道德,损坏体育系形象,该项记0分,无上述情况者得满分。
3、遵纪守法(5分):
①学生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受到校系通报批评者,扣0.5分/次受到学校警告处分者扣1分/次,受到记过、留校察看处分者扣1.5分/次。
②学生晚归被院系查处者扣0.1分/次,外宿被查处扣o.1分/次,有留宿异性被院系查处者,扣2分/次,有5次被院系查处外宿者(经学校批准允许外宿者除外),扣5分。
③学生违章用电(烧热得快、电炉、私接电源等),被院系查处者扣0.5分/次。
④学生损坏公物被院系查处者扣1分/次。
⑤学生有妨碍院系学生干部和领导正常工作行为者扣0.5分/次。
⑥学生无上述情况者该项得满分。
4、学习态度(5):学生有下述情况:
①学生在本年度按老师要求完成作业,无旷课(有正式假条的请假除外)、无迟到、无早退
现象,该生得满分。
②学生有无故旷课情况扣0.1分/次,学生干部扣0.2分/次,(三次迟到或三次早退计旷课一次)。
③学生有干扰老师正常教学的行为,被老师提出批评者扣0.5分/次学生干部扣1分/次。
5.劳动卫生(4分):学生有不配合劳卫委员的工作安排扣0.5分/次,学生干部扣1分/次,无上述情况者得满分。
(二)身心素质(10分)
1.体育达标(2.5):学生的术科在期末考试(不含补考)中有不及格现象扣0.3分/次,多科不及格累计扣分,扣完为止,无上述情况者计满分。
2.体育锻炼(2.5):全体同学得满分。
3.人际和谐(2.5):全体同学得满分。
4.心里调试(2.5):全体同学得满分。
(三)学习成绩(70分)
学习成绩二[本年度(考试+考查)成绩/本年度(考试+考查)科数×0.7
说明:选修课成绩不计入学习成绩。
发展性素质测评。
1.创造与创新:
(1)科技竞赛与论文
参加科技成果评比,以证书或文件为依据,按以下标准记分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其他奖 |
全国 |
4 |
3 |
2 |
1 |
省级 |
3 |
2 |
1 |
0.5 |
校级 |
1 |
0.7 |
0.5 |
0.3 |
系级 |
0.5 |
0.7 |
0.5 |
0.2 |
说明:
①一人参加同一项竞赛或科技活动获多项奖的按最高分项记分一次。
②评奖若以名次计,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第4名后按三等奖加分。
若以金银铜奖计,按一、二、三等奖加分。若有特等奖,可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加1分。
③在校级正式出版物上发表学术性论文,或在国家级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文章,可参照全国三等奖加分;在省级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文章可参照省三等奖加分;在本校校级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文章,可参照校级三等奖加分。
④一项成果有多人共同完成的,署名第一的按相应的级别加分,其余降一级加分。
2、技术技能
技术技能主要包括英语、计算机、社会实践方面的能力。
(1)英语等级考试加分值
加分 班级 |
三级 |
四级 |
六级 | ||
优秀 |
通过 |
优秀 |
通过 |
优秀 | |
二年级 |
1 |
1.5 |
2 |
2.5 |
3 |
三四年级 |
0.5 |
1 |
1.5 |
2 |
2.5 |
(2)计算机等级考试加分
等级 年级 |
国家一级 |
国家二级 |
国家三级 |
国家四级 | ||||
合格 |
优秀 |
合格 |
优秀 |
合格 |
优秀 |
合格 |
优秀 | |
一年级 |
0.5 |
1 |
1.5 |
2 |
3 |
3.5 |
4.5 |
5 |
二年级 |
/ |
0.5 |
1 |
1.5 |
2.5 |
3 |
4 |
4.5 |
三四年级 |
/ |
/ |
0.5 |
1 |
1.5 |
2.5 |
3.5 |
4 |
说明:二、三年级学生在省二级考试中成绩优秀者加0.3分/人。
(3)各种知识竞赛、科技社会实践、征文等加分值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全国 |
4 |
3 |
2 |
省级 |
3 |
2 |
1 |
校级 |
1 |
0.7 |
0.5 |
院(系)级 |
0.5 |
0.4 |
0.5 |
3.组织管理:
①主席团成员该项计3分。
②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书该项计2分。
③其他班团干部干事该项计1.5分。
④被系里评为优秀班集体或优秀团支部该班全体班干部加0.5分/人。被院里评为优秀班集体或优秀团支部,该班全体班干部加1分/人。
⑤院干部、干事由院相关部门出示证明的酌情加分(干部2分,干事1分)
说明:有干部兼职情况,按最高职务分加分,不累计加分。
4.文体特长:
各类文体竞赛加分值如下:
名次 |
破记录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全国 |
6 |
5 |
4 |
4 |
3 |
3 |
3 |
2 |
2 |
省级 |
4 |
3 |
2 |
2 |
1.5 |
1.5 |
1.5 |
1 |
1 |
校级 |
2 |
1 |
0.7 |
0.7 |
0.5 |
0.5 |
0.5 |
0.4 |
0.4 |
院(系)级 |
/ |
0.5 |
0.4 |
0.4 |
0.3 |
0.3 |
0.3 |
/ |
/ |
若所获得奖励为等级制,按“创新与创造能力”中“科技竞赛与论文”记分标注记分。
①参加全国级、省级、校级和系级比赛按以上规则加分。同一个人在同一项竞赛或活动中,或多次参加同类型的项目活动或竞赛,获取多个名次或奖励,不累计加分,只按最高名次分加分一次。为获名次者,省级活动或竞赛加鼓励分0.5分/人。
②所获得奖项必须是各系部门组织的正规大型活动。
5.特殊加分: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①为学校各种活动作出贡献者且有相关部门证明,给与酌情加分(总分不超过1分)。
②受到省委和市委表彰的先进集体或个人。省委加3分/人,市委加2分/人。
③参加系部组织的篮球、足球、排球联赛等比赛,队员获得多个名次不累计加分,按最高名次分加分。第一名加0.3分/人、第二名加0.2分/人。在本年度里,参加多次同项目活动或竞赛,不累计加分,只按最高名次分加分千次。
五、综合测评加减分
1.加分
①在本年度内,被院(加0.3分/次)、系(加0.1分/次)评为“文明寝室”的寝室各成员分别加分,可累计加分。
②在本年度内参加无偿鲜血的同学加0.1分/次,有献血证为依据。
2.减分
①在本年度内,被院、系评为“不文明寝室”的寝室各成员扣0.3分/次。
②在本年度内,被院、系评为“不文明寝室”的班级,劳卫委员扣0.2分/次。
③在本年度内,学生被要求参加院、系各种活动无故缺席者扣0.1分/次,学生干部扣0.2分/次。
④在本年度内,学生上课期间,有打牌、打麻将被查处者扣1分次,干部扣2分/次。
⑤在本年度内各学生干部未按要求参加系里的各种会议,缺席者扣0.1分/次(三次迟到或三次早退计缺席一次)。
六、奖励办法
按照《邵阳学院学生手册》中《邵阳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实施。
七、本细则适用于上年度(寒暑假获奖除外)期间学生综合测评。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邵阳学院体育系工作领导小组具有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和修订权。
邵阳学院体育系
200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