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明确纪律,落实责任,提高工作效能,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实习任务,
第二条 专业实习队严格按照邵阳学院有关指示精神,遵守实习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团结协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牢记“身正为师,德高为范”,树立良好的邵院人形象。
第三条 各实习队以邵阳学院体育学院优秀实习队为奋斗目标。
第四条 实习队的管理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 实习生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实习单位(学校)管理
第六条 全体实习生必须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 自觉服从实习学校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请示汇报制度。
第八条 未经学校老师同意,不要使用老师个人教学资源,不能擅自拷贝实习单位任何资料。
第九条 讨论工作尽量在工作期间,不得影响领导和老师休息和私人生活。
第十条 对实习学校教职工要尊敬有礼,见面时必须主动、礼貌问好。
第十一条 主动向实习单位领导和老师请教,虚心学习,以更好地开展专业(教育)实习。
第十二条 爱护实习单位公共财产,向学校借用的物资必须妥善保管,离校前必须完整归还实习学校。如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私人借用实习单位的物品,必须向队长报告,到财务组负责人处登记。
第十三条 珍惜粮食,节约水电,维护实习单位良好的校园环境。
第十四条 队员若对实习学校有意见或建议,应先向队长汇报,再由队长集中向带队老师反映情况。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十五条 实习队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平等、公平、公开的原则。重大决策必须经集体讨论,投票决定,少数服从多数。
第十六条 确立听课评课、例会制度,实习期间每个学生完成听课评课6次以上,每周至少召开一次例会(若有特别任务可增加开会次数),讨论队伍重要事务。队员汇报本周实习情况,队长总结本周队伍工作情况,安排下周工作。队员轮流负责会议记录,一律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七条 全队会议通过的决定,全体队员必须遵守,并严格执行。
第二十条 正队长统筹全面工作,负责日常管理、与校方沟通、会议主持、
第二十一条 副队长分管教学,组织队员备课、听课、试讲、评课,安排公开课、第二课堂活动调研活动、统计队员上课情况,以及做好其他教学工作。副队长分管实习队生活、娱乐活动。制定活动计划,组织队员参加各项活动,制作实习队队刊。
第二十二条 正副队长应团结协作,认真、负责、公正,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关心队员,共同抓好实习队工作。
第二十三条 队员必须积极完成实习期间的各项任务,配合实习学校指导老师和正副队长安排的工作。
第二十四条 队员必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维护队伍团结,实习期间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向队长反映或在例会上提出。
第二十五条 实习期间,在尚未完成实习任务的情况下,队员不得做与教育实习无关的事情。一旦违反,必须在全队会议上检讨。
第四章 教学工作
第二十六条 实习期间实行坐班签到制,队员上班时间必须在办公室工作,有事必须向队长请假。
第二十七条 必须认真钻研所实习学科的教学大纲、新课程标准和课程内容,撰写教案。
第二十八条 每节课前必须进行预讲,队友互评,最后教案送指导老师审阅批准后,方能试教。
第二十九条 坚持互相听课和评课制度,虚心向原科任老师学习,集体备课,互相评议,认真做好记录。
第五章 班级管理
第三十二条 以一名人民教师的身份去教育学生。不准侮辱学生人格,不准体罚学生,对学生要一视同仁。
第三十三条 尊重班主任,虚心向班主任学习。一切工作在班主任指导下进行,维护班主任的威信,批准学生请假和批评学生,必须先请示班主任。
第三十四条 见习期间,队员要主动、迅速地通过学生手册、学籍登记表、学生姓名表、座位表等方式认识和熟悉学生,掌握班级学生情况,建立学生档案,了解班风,了解班级存在的问题。
第三十五条 同时要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包括班主任工作目标要求、班级活动安排、主题班会的内容、思想教育工作重点、集体工作措施等。
第三十六条 认真指导班委、团支委开展工作,发挥班干、团干的模范作用。
第三十七条 与学生保持适度的距离,不准与学生勾肩搭背。
第三十八条 做好个别教育工作,在了解全班各方面的基础上,深入了解后进生情况做辅导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九条 每位队员至少上一次主题班会课,至少独立组织一次集体活动。
第四十条 认真执行班规和学校各项制度,开展活动不得与学校活动冲突。
第四十一条 开展班主任日常工作,指导早操、课间操,开展集体活动,检查卫生。
第四十二条 组织学生活动,必须经原班主任、年级组长同意,报娄底一中审批;活动时,要有级长或班主任在场。
第四十三条未经批准,不得带学生外出展危险性活动。
第四十四条 与学生的个别谈话应在教室或办公室进行。
第四十五条 未正式公布的决定,不能向学生透露。
第四十六条 因故不能参加与班级管理有关的工作,必须提交请假,提前通知队长和指导老师。
第六章 行为规范
第四十七条 队员要以教师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吃苦耐劳,积极实干。
第四十八条 在公共场合,一律使用普通话,队员见面应以“老师”互称。
第五十条 保持良好作风,言行举止得体,不说污言秽语,不穿奇装异服。
第五十一条 在公共场合,不得穿拖鞋。
第五十二条 不抽烟,不酗酒,不赌博,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在校园内嬉笑打闹。
第五十三条 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严格遵守娄底一中的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
第五十四条 男女队员之间互相尊重,不得在实习期间谈恋爱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实习队全体队员要相互监督,严格遵守本规定。如有违反,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理,轻则队内批评,重则提交报告,上报学院。
第六十七条 凡参加此次实习不足三分之二,或无故旷课三天以上,严重违反纪律者,不得参加本次实习考核及成绩评定。
第六十八条 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财务管理 每人交200元队费,队费由副队长负责,账目副队长负责,每一笔支出都要经过队长的同意签字。晨会上副队长把本周财政开支一一列出让队员知道资金去向。
体育学院
2018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