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晚归细则:
1.晚归时间:22:00-22:20
2.严禁学院晚归检查期间,无特殊情况学院学生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须向辅导员说明情况并向晚归检查者交请假条或请假证明,未说明情况且未及时补交请假条者则以晚归论处。
3.谎报学院、专业班级、姓名年级等,一经核实,扣个人综测分0.3分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或者纪律处分。
4.寝室其他成员包庇晚归者,一经核实,包庇者与被包庇者都将扣除个人综测分0.3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学院通报批评或者纪律处分。
5.请假条造假者,一经查实,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6.检查晚归过程中,发现非本寝室人员,一经查实,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7.干扰、阻碍执勤者督查工作或无理辱骂,殴打执勤者,一经核实,扣除个人综测分0.5分,进行全院通报批评,若情节严重,参考邵阳学院学生守则予以相应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