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20级各班:
为落实《关于评选2024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24〕11号),根据《邵阳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邵院政字〔2023〕92号)、《邵阳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邵院政字〔2021〕54号)、《关于评选2024届优秀毕业生及毕业生奖学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及毕业生奖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4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奖励等级
(一)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
(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三)邵阳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
(四)邵阳学院2024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一)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顺利完成学业,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4、身心健康,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分别从邵阳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中推荐产生。
6、获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或以上有关荣誉;
(2)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等校级奖励两次以上(含两次)。
7、获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2)创新创业实践成效较为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
(二)邵阳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邵阳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民道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5、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良好等级以上;
6、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被评为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党、团干部)至少一次;
②被评为二级学院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至少两次;
③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含一次)以上丙等奖学金或至少获得两次(含两次)以上单项奖;
④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并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
⑤在校生(含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在校期间无违纪,表现好可参与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⑥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2)邵阳学院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校纪校规,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
3、学习努力,各科成绩优良;
4、有创新或创业项目且是该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项目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若为创业项目,则要求在正常运作中,且发展趋势良好。
四、推荐名额
(一)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
学院推荐省优秀毕业生名额为12名,省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额为1名,分别从邵阳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中推荐产生。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申报,提交材料,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择优推荐。
在校生(含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评选条件的,可优先推荐,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二)邵阳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
各班推荐邵阳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分配名额;符合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条件的学生可自主申报。提交材料,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择优推荐。
在校生(含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在校期间无违纪、入校以来所有课程初考成绩不及格情况不超过5科、满足毕业条件,可参与评选,且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五、评选办法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院(系)考察。各二级学院要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在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学院其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对象,并将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等公示3天。
3.学生工作部审核。学生工作部对各二级学院推荐对象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
4.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议。经学生工作部审核合格名单提交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予以评议。评议通过后,报主管校领导审定,并在校内公示7天。
六、奖励办法
(一)经评定的省级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授予“2024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或“2024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二)经评定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三)优秀毕业生由学校优先推荐给优质用人单位。
七、 评选要求
请各班在2月28日前将《邵阳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4)、《邵阳学院2024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5)和《邵阳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附件6)各一份纸质材料、成绩单和按汇总名册排序整理的2个获奖证书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2份,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2份,附件2)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1份,附件3)纸质材料、成绩单和按汇总名册排序整理、符合条件的2个获奖证书报送至办公楼502室。审批表和推荐表格除签名栏用手写之外,其余内容一律在线填写A4纸打印,打印表格时请不要擅自改动表格的格式;优秀毕业生推荐对象入校以来历年原始成绩单(学院教务打印、盖章);所获2份奖励证书复印件。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附件3)和《邵阳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1份,附件6)电子版(主题标注:XX班级+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发至邮箱694880719@qq.com。
各班必须按照《关于评选2024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24〕11号)《邵阳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邵院政字〔2023〕92号)和本通知精神严格审查申请者资格,如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受到学校处分、在评奖评优申请中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合者,一经发现,取消其申请资格,空缺名额不予补报。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推荐表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
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4.邵阳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5.邵阳学院2024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6.邵阳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
文学院
202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