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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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文学院关于深入开展大学生文明行为教育及督查工作的方案

时间:2019-11-06   来源:邵阳学院文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引导和教育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形成良好道德品质,养成文明行为习惯,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以良好的风貌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根据《邵阳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邵院政字[2017]39号)、《邵阳学院学生行为规范》(邵院党通[2016]15号)、《邵阳学院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确保实效,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文明礼仪、行为规范和道德教育为出发点,以培养良好的生活行为和学习行为为突破点。通过宣传教育、树立典型、督查纠正、违纪处理等手段,建立学生文明行为教育督查的长效机制,纠正学生身上的不文明行为,增强我院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

二、督查机构

1、文学院督查领导小组

组长:钱毅、龙钢华

副组长:肖飞宇、陈丹、黄建军

成员:曾鹏、谭亚军、颜如雪、李海燕及各班班主任

2、文学院督查小组

统筹组:主席团、党支部

执行组:

1)校园文明督查组:安全教育部(纳入校文明督查组,配合校安全教育部的工作,在教学楼展开督查。)

2)课堂文明督查组:学习部

3)寝室文明督查组:宿舍工作部(常规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监察组:监察部、办公室(对全体学生干部进行全面监察)

三、督查内容与处置措施

1、加强宿舍学生生活习惯教育督查。对于睡懒觉、熬夜打游戏,学习时间在宿舍大声喧哗、演奏乐器、大声播放音乐等不当行为予以劝导,对于督查发现的睡懒觉、影响他人学习及休息等行为,计入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建议学生宿舍周日-周四晚于23:30前熄灯休息,周五、周六晚于24:00前熄灯休息,寝室文明督查组安排学生干部对晚睡的宿舍进行劝导。

2、加强宿舍文明建设。严格按照《邵阳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邵院政字[2017]43号)、《邵阳学院学生文明宿舍评比办法》对所有学生宿舍卫生进行深入督查;学生宿舍将取消各楼道间公共垃圾桶,宿舍内部成员要养成勤倒垃圾的习惯,将生活垃圾装袋投放至指定的垃圾投放点;劝导学生在食堂内用餐,宿舍不允许出现剩饭剩菜等影响宿舍空气质量的垃圾;寝室内不允许出现槟榔渣、烟头等垃圾。督查发现同一宿舍两次出现以上垃圾,将宿舍列为不文明宿舍。

3、加强教室卫生管理。所有教室里面不再放置垃圾桶,学生要自觉将垃圾投放至每个楼层设置的垃圾投放点。

4、学生不允许在公共场所吸烟。学生在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公共场所抽烟等行为,一经发现,扣除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分。

5、学生要养成爱护公共卫生及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不在墙壁上、课桌上乱写乱画,不随意破坏公共财物。

6、学生严禁在校园内饲养宠物。饲养宠物经教育不改者,宠物没收交由学校保卫处处理,饲养宠物行为扣除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分。

7、严禁携带食物进入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等教学场所;不得穿拖鞋、短裤(含女性超短裙)、背心等进入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办公楼等场所。

8、加强课堂纪律管理。学生在课堂应认真学习,按时上课,认真听讲,尊敬老师;不允许打瞌睡、戴耳机听音乐、玩手机等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一经发现,扣除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分。对于上课迟到、早退、缺勤等情况将根据《邵阳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任课教师要严格课堂纪律,切实担负起教书育人的职责。

9、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对于不顾自己和他人安危,在校园内高速骑行电动车、自行车者,电动车、自行车由校园文明督查组协助学校保卫处进行处理,并将学生行为扣除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分;严禁在校园内乱停乱放电动车、自行车,由校园文明督查组督查。自2020年3月1日起,禁止学生电动车在校园内行驶。

10、学生严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将予以收缴,并计入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学生宿舍严禁私拉网线、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从宿舍接电线为电动车充电,一经发现,将予以收缴。因私拉网线、电线引发火灾等事件者,除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以外,将对学生本人按学校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11、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穿奇装异服,不允许留怪异发型或烫染鲜艳发型;校园内男女学生交往要得体,不允许在公开场合有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

12、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起到示范作用,对于违反上述行为的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学院会做出相应的处理。

13、以学生会监察部为主体成立督查组,对学院全体学生干部、干事以及班干部(包括寝室长)进行督查,督查结果按照《学生手册》进行处理。

14、所有的同学应当养成佩戴校徽的良好习惯,把文明行为落实到生活的各个方面。

四、组织实施

1、宣传动员及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11月4日-11月10日)

1)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教育活动内容,广泛宣传大学生文明行为,广泛宣传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对于学校发展的重要意义,为教育活动营造浓郁氛围。

2)各学院根据文件制定学院实施方案,根据督查措施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并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宣传,确保每一名学生知晓;同时,我院将对照学校文件要求,在学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自纠台账备查。

3)我院利用主题班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邵阳学院大学生行为规范》、《邵阳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邵阳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邵阳学院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等文件,结合学校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开展“我为评估做贡献”、“和美校园是我家,环境治理靠大家”、“五节一爱”等主题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的基本内容和对学校发展的重大意义,教育学生爱护校园环境。

4)我院学生党务部和学生干部组织面向全院同学发出倡议书,向不文明行为说“不”;同时要以身作则,在文明行为教育督查工作及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中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2、全面实施督查阶段(2019年11月11日-12月底)

1)每天早晨7:30及下午13:30,在教学楼、实验室等教学场所门口布置校园文明督查组,检查学生上课迟到、带食物进入教学办公场所、衣冠不整等不良行为。

2)学生宿舍采取寝室文明督查小组常规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宿舍垃圾乱堆乱放、使用大功率电器、私自改接电源线路、私接电源给电动车充电、乱接乱搭网线、饲养宠物等违纪现象。

3)学生在校园公共场所出现的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男女交往不当、穿奇装异服、烫染怪异发型、溜宠物、在公共场所抽烟等不文明行为由校园文明督查小组现场督查。

4)课堂文明行为由课堂文明督查小组随机督查。

5)通过开展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活动,挖掘一批同学身边的正面典型,让同学们看到榜样,受到触动;对于发现的不良行为,按照“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处理一起”的原则,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扣除有不文明行为习惯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一定纪律处分,取消该生年度评优评先评奖资格。

3、总结评比阶段(2020年1月)

查找前期教育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前期工作的成功经验,制定进一步改进的措施。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开展学生文明行为教育督查活动是我校为建设良好学风、校风而开展的一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按照各阶段工作部署狠抓落实;我院要把这项工作提上重要日程,认真落地落实落细。

2、以人为本,务求实效。本次文明行为教育督查活动要结合学校实际,以学生为根本,以教育为先导,以管理为基础,以服务为保障。在督查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以教育为主,惩戒为辅,对学生文明行为养成常抓不懈,力求实效。

    3、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学生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院将在制度建设、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方面常抓不懈、巩固成效,形成“人人讲卫生,人人讲文明,人人讲礼貌”的良好风气,使其成为同学们自觉自愿的日常行为,从而形成学校改革发展新风尚,以良好的校园风貌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 

                                                                      文学院
                                                                   2019年11月04日


文学院大学生文明行为教育及督查工作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