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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关于评选2026届毕业生 学校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26-04-02   来源:邵阳学院文学院    

 

文学院2022级各班

根据《邵阳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邵阳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邵院政字202540、《关于评选2026届毕业生学校奖学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2026届毕业生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6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一)学校奖学金受奖面、金额及申请条件

1.学校奖学金受奖面及金额

学校奖学金以专业年级为评选单位,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学业成绩为依据,设甲等、乙等、丙等三个等级甲等奖学金享受面为不超过毕业学生人数的1%,奖励金额为人民币1500元/人;乙等奖学金享受面为不超过学生人数的6%,奖励金额为人民币800元/人;丙等奖学金享受面为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2%,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元/人

2.学校奖学金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学年度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德育测评分85分及以上;

4)学习成绩优良参评学年度内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科目;

5在校期间所有体育成绩或体测考试的平均成绩应及格。

必备条件:

1)甲等奖学金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学业成绩取大学期间必修和选修所有科目平均成绩均应专业年级6%内

② 学生英语考试应达到四级水平。

2乙等奖学金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学业成绩取大学期间必修和选修所有科目平均成绩均应在专业年级15%内,学生干部学业成绩可放宽到前20%内

② 学生英语考试应达到四级水平。

3)丙等奖学金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学业成绩取大学期间必修和选修所有科目平均成绩均应在专业年级30%内;学生干部学业成绩可放宽到前35%内。

(二)三好学生申请条件                                         

校级“三好学生”从获得学校甲、乙等奖学金的学生中择优评选,比例在获奖者的90%以内。“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省赛一等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赛特等奖及以上项目第一负责人获奖学年直接认定为校级“三好学生”,且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三)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条件

“优秀学生干部”从参评学年度任职满一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学业成绩排名均在专业年级前50%的校、院、班、社团学生干部或干事(包括寝室长)中择优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4%。

三、工作要求

1.评选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班要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在本班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本班推荐对象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认真审核集体评审,经组长(学院党总支书记)确认后拟定推荐对象名单,在学院内公示满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

2.各班须43日前将以专业年级为单位的2026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邵阳学院2026届毕业生学校奖学金及优秀学生部推荐名册(附件2)、邵阳学院2026届毕业生学校奖学金优秀个人登记表(附件3上交至办公楼502室。

3.各要严格审查学校奖学金申请者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申请资格,空缺名额不予补报。

4.各要认真落实《邵阳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监管的实施办法》(邵院政字〔2021〕65号)文件精神,严格按下达的名额及标准执行,不得将名额、奖金拆分,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挤占、挪用,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

附件:1.邵阳学院2026届毕业生学校奖学金及优秀学生部推荐名册

2.邵阳学院2026届毕业生学校奖学金及优秀个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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