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班:
根据《邵阳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邵院政字〔2023〕93号)、《邵阳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修订)》(邵院政字〔2024〕67号)、《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校助学金评选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4-2025学年学校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4-2025学年学校助学金评选范围为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和2024级预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标准
学校助学金按困难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和在校消费水平分三个等级评定:一等1000元/人、二等800元/人、三等500元/人,用于学生本人生活、学习费用补贴。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工作要求
1、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选程序与工作要求均严格比照国家助学金执行。各班建议名单当用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28日前将学校助学金材料报办公室502,《2024-2025学年学校助学金受助学生备案表》(附件3)电子文档汇总至年级辅导员处。
2、各班要严格审查申请者资格条件,如有违反校纪校规或在申请中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取消其申请资格,且空缺名额不予补报。
3、各班要恪守《邵阳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监管的实施办法》(邵院政字〔2021〕65号)等各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文件精神,严格按下达的名额及标准执行学校助学金,不得将名额、奖金拆分,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挤占、挪用,一经发现,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2024-2025学年学校助学金受助学生备案表》
2.《邵阳学院文学院2024-2025学年学校助学金评定责任状》
文学院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