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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关于评选2024届毕业生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24-03-25   来源:邵阳学院文学院    

文学院2020级各班

根据《邵阳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邵院政字〔202392)《邵阳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邵院政字202154、《关于评选2024届毕业生奖学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24届毕业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4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一)学校奖学金受奖面、金额及申请条件

1.学校奖学金受奖面及金额

甲等奖学金享受面为不超过毕业学生人数的1%,奖励金额为人民币1500元/人;乙等奖学金享受面为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奖励金额为人民币800元/人;丙等奖学金享受面为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0%,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元/人

2.学校奖学金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和集体活动。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正确的是非观念、品行端正、为人诚信、表现突出、德育测评分85分及以上;

2)遵纪守法,能模范地遵守校纪校规在参评学年度内未受到学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3)一学年累计旷课10学时以上或事假24学时以上者均不能评定;

4)参评学年度必修课程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5)参评学年度体育考试、考核成绩及格。参评学年度无体育测评考核,在校期间所有体育成绩或体测考试的平均成绩应及格。

必备条件:

(1)甲等奖学金:

①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6%内;

② 学生英语考试应达到四级水平。

2)乙等奖学金:

①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12%内;

② 学生英语考试应达到四级水平。

3)丙等奖学金

①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25%内;

② 学生干部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5%内。

(二)三好学生申请条件

1.校级三好学生从获得学校甲等、乙等奖学金的学生中择优评选,比例在获奖者的90%以内;

2.校级三好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学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三)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组织观念强,成绩显著;

2.从连续任职一年的现任校、二级学院、班、社团学生干部或学生干事(包括寝室长)择优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3%;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参评年度未受过任何处分无违纪行为;

4.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行政班级前50%内,且必修课没有不及格课程;

5.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由各二级学院评定报学生工作审批,由学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三、工作要求

1.评选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班要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集体评审无异议后,在本班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本班推荐对象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评审无异议后,将初评结果报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审议,确定本学院推荐对象,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

2.请各325日前将2024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邵阳学院2024届毕业生学校奖学金及优秀学生部推荐名册(附件2)、2024届毕业生学校奖学金优秀个人登记表(附件3)、邵阳学院文学院2024届毕业生奖学金评定责任状(附件4纸质版(及时上交至办公楼502室,同时附件2和附件3电子文档打包发至694880719@qq.com。

3.各要严格审查学校奖学金申请者资格条件。学校奖学金申请者如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受到学校处分、或在学校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请资格,空缺名额不予补报。

4.各要认真落实《邵阳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监管的实施办法》(邵院政字〔2021〕65号)文件精神,严格按下达的名额及标准执行,不得将名额、奖金拆分,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挤占、挪用,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

 

附件:

       1.邵阳学院2024届毕业生学校奖学金及优秀学生部推荐名册

       2.2024届毕业生奖学金及优秀个人登记表

3.邵阳学院文学院2024届毕业生奖学金评定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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