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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单位: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一中学
 加入时间: 2018-06-12 18:16:00 文章录入:
 

宣讲会信息

宣讲单位: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一中学

宣讲时间:2018061414:00

所在学校:湖南师范大学

宣讲地点: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室号407,409

单位简介

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一中学成立于1956年, 2000年从偏远的水口镇整体搬迁到县城沱江镇, 2005年创建为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  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一中学位于县城沱江镇,始建于1956年,2005年创建为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学校占地面积300亩,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绿色学校;学校师资一流,现有教职员工248人,其中中学高级教师82人,各级骨干教师43人,初中部教职员工82人。 学校环境优美,布局合理。整个校园分为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三大块,校内绿化面积8万多平方米,绿树、草地、石刻相映成趣,自然与人文气息浓厚。学校教学与生活设施齐全,拥有2栋教学楼、4栋学生公寓楼、1栋图书馆、1栋科技实验楼、1栋体育馆、1个能容纳4万观众的超大型运动场、164套教师公寓以及热水供应系统、多媒体系统。 教职工福利逐年增加,除财政发放的工资和津贴外,学校每月另发放人均约800元的绩效工资。

招聘简章

江华瑶族自治县一中2018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教师41名,具体信息见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最高年龄

最低学历要求

专业

笔试(50%)

面试(50%)

最低服务年限

高中语文

8

38

本科

文哲史类

高中课程相应学科知识

说课

3年

高中历史

2

38

本科

文哲史类

高中政治

2

38

本科

文哲史类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79年6月12日至2000年6月12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表规定的为准(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学历均可放宽到大专,年龄均可放宽至40周岁);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各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1)。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3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现役军人;江华县的在编教师以及暂未入编的特岗教师;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上报名。

2)报名地点及时间:

江华一中办公室、江华一中教师招聘QQ群(群号: 628768778,二维码附后)及招聘会现场6月14日14:00到湖南师范大学理学院407、408可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下载相关表格并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图片至报考学校刘素玲老师。

3)报名要求:考生报名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3张近期同底1寸彩照【应届毕业生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件至少3份)、毕业生推荐材料(含毕业学校出具并盖学校公章的学业成绩单)】。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专业要求审核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县教师招考领导小组认定是否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8年8月20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到达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有关事项再另行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考。

2)笔试内容:高中教师岗位为高中课程相应学科知识;

笔试实行百分制。

3)笔试考点及时间:

县第一中学: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教科院302

时间:2018年6月15日 8:00-10:30;

报考人员应按照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凭本人身份证提前45分钟到相应考点现场领取。

5)笔试成绩公示时间及地点:

笔试当天13:30,地点为相应考点现场;

(三)面试

1)面试名单公示时间:

笔试当天13:30确定面试名单并公示。

2)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笔试完成后当天的14:30开始;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教科院302

14:30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抽签结束后第一名考生开始备课,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考生按顺序依次进行备课和面试。

面试完成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计算出综合成绩进行公示。在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名单,并收集就业协议书,若非应届大学毕业生则与其签定聘用意向书。

3)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

体育教师岗位的面试包含专业技能展示(60分)和说课(40分)两个环节。其他教师岗位面试均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4)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或专业技能操作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四)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或操作考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或操作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有技能展示的,以技能展示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无技能展示的,则须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在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七)公示

招聘工作各阶段结果均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教育局及其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招聘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县教育局进行合同鉴证。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2、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人大、政协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其招聘考试结果的,由本人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经本次公开招聘录用后放弃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考人员报考有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岗位,一经录用后,在服务年限内不能调离本县,否则予以辞退。国家政策规定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除外。

4、2020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辞退解聘。

本次招聘政策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录(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0746-2323196 (邹老师)

江华一中:0746-2311136 (刘老师)

监督电话:县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0746-2320811

          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15575205445

附表:江华瑶族自治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名序号:

应聘单位

 

应聘岗位

 

岗位代码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照片(3张)

参加工作时  间

 

民  族

 

政  治

面  貌

 

婚  姻

状  况

 

户  籍

所在地

 

专业工作年  限

 

专业技术职  务

 

取  得

时  间

 

现工作

单  位

 

执  业

资  格

 

取  得

时  间

 

档案保管单  位

 

身份证

号  码

 

 

 

 

 

 

 

 

 

 

 

 

 

 

 

 

 

 

 

手  机

号  码

 

通  讯

地  址

 

邮政编码

 

学历

学位

全日制

教  育

学历学位

 

所学专业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在  职

教  育

学历学位

 

所学专业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个人简历(包括学习经历)

 

 

 

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实践经历或取得的成    绩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资格

初审意见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组织或  人社部门

资格复核

意    见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应聘人员承诺

1、本人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均合法、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填写失实、失误,承诺自动放弃考试或录取聘用资格。2证所填报的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通讯畅通,否则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3、笔试后,如被确定为面试对象,无重大事故不缺席面试。

 

    应聘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1、报名序号由工作人员填写;2、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以上内容,如填报虚假信息者,取消考试或录取聘用资格;3、资格审查合格的,由组织人社部门留存此表,并由考生现场登记确认; 4、如有成果、成绩等其他要说明的情况可另附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