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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考勤制度及其奖罚细则
 加入时间: 2008-11-04 18:00:00 文章录入:SRC-52
 
一、请假、销假制度
1、全系教职员工应严格履行请假、销假手续。凡需请一天假者,必须经系主管考勤的负责人同意,方能离校,除急病者外,一般不能请他人代办请假、销假手续,假期完毕,按时返校,及时销假。
2、系负责人的请假,必须把有关工作交待清楚,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能离校。
3、教职员请假二天以上(含二天)、三天以内者,须经系主要负责人同意,四天(含四天)以上者,分别由组织人事处或校领导批准。
4、需请病假者(急病者除外),必须以医院或校医务所的证明为依据,持证明和请假条及时办理请假登记手续,患急病者,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5、党员请假,还需由总支负责人同意。
6、原则上不准调课请事假,确有特殊情况者,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二、考勤制度
1、全系教职员工必须按时参加校、系和教研室组织的活动(要求本系教职员工每周星期二上午来系办公室了解活动安排情况)。因故不参加者,必须请假。否则,一律以旷工论处。
2、教师应遵守在校工作职责,一般不能离开邵阳市区,需要离开市区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确因特殊情况,需调课者,需按有关规定程序办好有关手续,并由本人联系安排好调课事宜。跨系科调课,必须经教务处同意。否则,一律视为旷课,旷课一节算旷工一天,以此类推。
3、实行坐班制的人员,必须提前上班,提前上班的时间不少于5分钟,同时必须按时下班,并保证系办公室经常有人值班,即使因公事临时外出,也要互相打好招呼,以便于考勤,否则,根据情况,分别作迟到、早退、旷工处理。
4、教师必须坚持按时上下课制度,一学期中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者,算旷工一天。
5、系办公室实行值班员制度,严格考勤考纪,值班员必须当天将有关情况登记在《值班日志》和考勤登记簿上。
三、奖罚制度
1、严格执行学校劳动管理的文件。
2、迟到、早退一次者,各扣发校内津贴5元。迟到超过半小时以上(含半小时),扣发校内津贴10元(注:如系特殊情况,一学期中可允许会议迟到1次,不扣发津贴,但时间不能超过15分钟)。
3、事假一天者,扣校内津贴10元,余者类推。连续几天请假者,双休日可不计算请假天数,同时,一学年中请假三天可不扣校内津贴。在不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情况下,平时经系批准的加班天数可与请假天数抵销。
4、政治学习,教研活动,请假半天者,扣校内津贴10元。
5、当月病假连续六天,累计十天者,停发半个月校内津贴,连续十天,累计十五天者,停发当月校内津贴。
6、旷工半天者,扣发50元校内津贴,旷工一天者,扣发100元校内津贴。
7、教师未经批准外出兼课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8、无理取闹、吵架、骂人不听劝告造成恶劣影响者,取消当月校内津贴。
9、工作不负责任,不坚守工作岗位,不完成本职工作,停发其当月校内津贴。
10、以上各项的未尽事宜,以学校的规定为准。
1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  文  系
                                          二○○六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