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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的若干规定
 加入时间: 2008-11-04 18:03:00 文章录入:SRC-52
 
一、备课
1、要求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写出高质量的讲稿。
2、必须加强调查研究活动,要根据当前形势需要,面向中学基础教育,结合本系学生的实际情况和不额头特点,不断修正讲稿,更新教学内容。
3、既要保证基础知识的传授,又要站在学科发展的前沿,适当、有选择地向学生介绍最新学科学术动态和研究成果。
4、要善于吸取别人和运用自己新的研究成果,逐步形成自己的教学体系、教学风格,突出自己的特点。
5、讲稿字迹清楚、工整。
二、课堂教学
1、课堂是教师向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阵地,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教书育人,严禁利用课堂向学生宣扬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和不利于培养学生德行言论。
2、教师讲课要突出师范性、示范性、板书规范、工整,用普通话教学,语言规范,仪表端庄。
3、严格遵守教学考勤制度。教师上课应提前进入课堂,不准擅自调、停课,特殊情况需要调课、停课,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一般提前一天)。报批程度:2教学时数以内的报告系行政秘书,一般由行政秘书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处理,并登记备查;通过2教学时数的必须报系主任批准,超过4教学时数的必须报系教务处同意。教师对调课一般由本人承担联系和落实对调课有关事宜,报系行政秘书备案;所停课教师须主动补上,并报系行政秘书登记备查。
4、杜绝无教案上课。凡发现一次教师无教案上课,当年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三、作业
  1、任课教师必须布置学生一定的作业。基本要求:每学期3次(上、下半期各1次)。题型可采用:①教师拟若干小论文题,学生自选做2题。②学生根据教师指定的教学内容自拟论题;③其它题型亦可,但要酌情加大题量。
2、教师评定学生作业成绩必须客观、公正、准确,要克服随意性;凡发现草率评定学生平时成绩,按每人次1学时减去其批阅作业工作量,并罚款100元。
3、凡发现不按第1、2条要求,没有布置作业,或布置了但没有批改者,除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等处理外,当年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四、听课
   1、鼓励教师相互听课,共同提高教学水平。要求每学期系负责人听系内教师的课累计10课时以上,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系内教师的课累计7课时以上,每位教师每学期听同行或相近学科教师的课累计4课时以上。鼓励和提倡系非教学党政干部适当听教师课,以了解教师上课和学生课堂学习情况。
2、教师听课要做好听课、评课记录,作为检查评估的依据。
  3、上述人员没有完成规定的基本听课时数,缺一次减去其当年教师活动工作量5学时,并处以罚款10元,一学年没有一次听同行或相近学科教师课者,扣其当年教师活动工作量50学时,处以罚款50元。并当年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五、辅导
1、教师必须经常利用非上课时间下班级(或寝室),向学生进行辅导、答疑,增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联系。要求教师每两星期下班级辅导不少于1次,凡缺一次基本辅导量的减去其教学工作量10学时。
2、规定教研室每个月一次集体教研活动。每次教研活动必须解决一个中心问题。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教研室主任酌情确定,要求要有成效,不走过场。一学年中没有一次集体教研活动的,减去其教研室主任全部补贴工作量,一学年中集体教研活动没有完成规定次数的五分之二者,减去其教研室主任补贴工作量36学时,同室其他人员减去教研活动工作量18学时。
3、每学期各个教研室应举行一次教学公开课,一学年中没有举行一次教学公开课的,减去其教研室主任补贴工作量36学时。
4、凡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室(组)内教师都必须参加。不参加者,相应减少其教研活动工作量,缺1次加倍减去其当月教研活动工作量,当年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5、教研活动要有原始记录,供系备查,做加、减教师教研活动工作量等依据。
 
                                                           中  文  系
二○○七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