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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郴州汝城县直赴高校招聘教师86人公告

  招聘计划与岗位

  1.计划招聘教师86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汝城县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02
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4月9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80年4月9日以后出生)。

  (2)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

  专业设置以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作为基本依据。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组提出意见,报县直赴高校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汝城县特岗教师;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03
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由招聘单位和汝城县教育局组织,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面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经汝城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及各现场报名高校同意具体安排如下:

  (1)拟在湖南理工学院、衡阳师范学院、湖南文理学院、湖南科技学院、湖南科技大学、湘南学院等设置现场报名点,高校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地点以各高校招生就业处公布为准。如因特殊原因未在以上学校设置报名点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其余高校报名点或者教育局政工股报考。

  (2)汝城县教育局三楼政工股:2021年4月18日、4月19日、4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3.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委托他人报名的需出具委托报名书,并将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正面复印在委托书上。

  (3)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及资格审查组。

  (4)面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物理、历史、化学、生物、地理、政治、高中语文、高中数学专业教师属我县教育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经报请县人才领导小组及市人社局同意批准不设开考比例,直接参加面试。

  (5)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4月21日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4月22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在规定时间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4月22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6)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04
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经汝城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在汝城县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按达到开考比例的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试教(上微型课)。备课时间30分钟,上微型课时长为10分钟内。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以及能力和身体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6.成绩及排名。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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