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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邵阳学院关于就业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2021届毕业生基本情况   

  政法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共有201人,其中法学127人,思想政治教育74人。总体上,毕业生人数较多,生源地分布广,入学时层次差别大,法学专业资格证考试以及考编考试难度较大。综合各种信息不难发现,就业竞争愈加激烈,毕业生就业形势将更加严峻,就业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 

  二、工作目标    

  “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实现我院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在20218月30日前,努力达到学校要求的初次就业率90%的目标。   

  三、成立工作小组 

    长:欧志文  肖徐波 

  副组长:朱瑾  张先友 李崇爱 

  成员:肖杰、陈婷婷、周方思、张倩、2021届毕业班班主任、毕业论文指导老师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积极鼓励毕业生投身基层建设 

  1.继续组织实施好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中央基层就业项目。做好基层就业政策宣传,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以问题为导向,创新体制机制,多渠道收集基层岗位需求,为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搭建平台;以往届优秀毕业生的典型事迹,引导毕业生积极主动到基层就业。 

  2.鼓励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特别是教育培训机构。鼓励和促进我校毕业生到实体经济就业,加强与中小微企业沟通联系,广泛收集中小微企业招聘信息,积极组织中小微企业进校园招聘,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作用。 

  (二)引导毕业生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1.引导毕业生到重点产业行业就业,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雄安新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南自贸试验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输送毕业生。继续保持与已有用人单位密切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重点产业行业单位的联系,积极开拓新的就业渠道和就业市场。 

  2.引导毕业生先就业后择业,推荐毕业生到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实习任职。积极适应国家需求,加大宣传力度,为毕业生提供实时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 

  (三)鼓励部分毕业生自主创业 

  1.加大对创新创业项目、场地和资金的扶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大学创新创业现有空间和资源,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地支持,孵化一批创新创业项目。通过政府支持、学校自设、校外合作、风险投资等多渠道筹措资金,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2.提升创新创业服务保障能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落实工商登记、税费减免、创业贷款等优惠政策,为毕业生创新创业开辟“绿色通道”。细化完善有关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弹性学制管理、保留学籍休学创业、支持创新创业学生复学后转入相关专业学习等政策。通过举办讲座、论坛、沙龙等活动,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信息咨询、管理运营、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指导服务。 

  (三)切实提高学院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1.加强与建立合作关系单位的对接,巩固和稳定已有就业市场资源,充分发挥稳定的就业市场在我院毕业生就业中的主渠道作用。    

  2.加强与校企、校地联系与合作,进一步开辟新的就业市场,特别是毕业生生源比较集中的就业市场,努力实现毕业生就业服务资源共享。    

  3.强化就业精准帮扶。通过“心理扶持、政策扶持、经费扶持、岗位扶持”引导其树立良好的就业心态,增强就业信心,克服自卑、恐慌、焦虑、浮躁心理,理性面对就业困境,合理绘制切实可行的求职蓝图。对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家庭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女性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建立台账,开展个性化辅导、推荐岗位信息等多种方式,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4.深化就业信息化服务。搭建精准对接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微信、就业云平台推送就业岗位、政策等信息,将毕业生求职意愿信息数据库与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信息数据库进行大数据分析,根据学生个体化差异,智能化匹配学历、专业、地域等关键信息,提供就业定制服务,推送更具有针对性、准确性、时效性的就业信息。利用就业信息网、微信公众号、QQ群等符合学生阅读习惯的新媒体工具送岗位、送政策,彻底消除信息孤岛,实现就业信息全覆盖。政法学院现已经建立了2021届毕业生就业微信群、QQ群以及学院就业信息推送专栏,学院党政领导都加入了微信群,及时传递就业招聘信息,鼓励学生先就业、后择业 ,为学院毕业生就业出谋划策。   

  (四)严格落实毕业生就业创业监督与管理 

  1.政法学院成立了就业创业工作监督核查小组,完善就业创业监督核查机制。对就业创业政策和就业进展落实情况逐条逐项认真检查,以督查促落实,以督查促整改。    

  2.政法学院要严格按照就业统计工作要求,通过“湖南省高等学校就业管理系统”“毕业生派遣就业信息收集系统”及时上报、更新就业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认真落实教育部的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对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及数据进行认真核查,对查实的弄虚作假等问题要严查严处,并进行通报。 

  (五)抓紧关键节点,集中推荐就业 

  学院之所以就业率一直偏低,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大部分未就业毕业生全力准备地方公务员考试,没有积极就业。学院应该地方公务员招考结束后集中精力广泛引导毕业生就业,争取这个时间段就业率得到大幅度提升。 

  五、工作保障 

  1.政法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广泛动员,形成合力,主动、积极、有效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继续强化“一把手工程”,做到“机构、场地、人员、经费”四到位,充分发挥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真正落实好学院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就业创业工作负责人具体抓、辅导员教师天天抓、专业教师积极主动参与的工作机制。 

  2.积极争取我院就业创业实习实训基地、毕业校友企业等社会力量为就业创业工作提供支持。继续加强队伍建设,配备尽可能稳定的专职人员负责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政法学院就业创业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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