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政法系2008级法学专业司法实务实习总结暨表彰大会在模拟法庭举行。会议由系分管教学工作的张先友副主任主持,政法系主任刘放鸣教授、法学专业教研室主任、班主任、实习指导教师以及2008级全体实习学生参加了会议。
2008级法学专业实习自2011年10月20日开始,至12月10日结束,历时50天,2008级法学专业全体78名学生参加。分别在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邵阳市大祥区、双清区、北塔区人民法院、邵东县、新邵县、隆回县法院进行司法实务实习,并圆满完成了实习任务。
会上,8名参加专业司法实习的学生代表各抒已见。大家一致认为,通过实习,使专业知识得到了检验,法律技能和人际交往能力得到了锻炼,工作能力得到了提高,法律意识进一步形成。通过实习,激发了同学们对未来所要从事的法律事业的尊重和热爱。
指导教师也做了发言,认为学生应该重视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在加强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抓住机会进行实习,学以致用,切实提高自己法律实践的能力。
与会教师和学生认为专业实习工作不但对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更是对我系法学专业教学工作的总结,通过专业实习,我系的学科教学优势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都能得到有效地检验。同时,师生们认为目前按排在第七学期的专业实习与司法考试和考研时间上存在冲突,使参加实习的学生难以抉择,不能全心全意投入实习工作,实习效果不能得以完全体现,建议系在今后的实习工作中,能将司法实习时间提前。
系主任刘放鸣教授在实习总结会上作了发言。刘主任充分肯定了本次专业实习所取得的成绩,感谢全体师生在实习中付出的辛勤劳动。他认为专业实习和日常教学活动是相辅相成的,专业实习要以深厚扎实的理论基础为指导;同时,通过专业实习,能有效地检验和反馈学院的教学水平,为教学改革提供依据,全面促进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本次专业实习为政法系下一阶段的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计划的的修订和完善提供了重要依据。刘主任要求指导教师和学生对本次实习的得与失进行全面总结,在此基础上,政法系将对专业司法实习的时间安排做进一步的论证和计划,力求使实习时间安排得更合理,使学生的司法实习和司法考试、考研两不误,通过司法实习,使学生在本科阶段应有的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会上,对本次司法实习的优秀实习生进行了表彰,颁发了优秀实习生荣誉证书。欧永贞、邓目成等8位实习生获得殊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