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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系学生考研管理条例
作者:  加入时间:2014-03-10
 

为了加强我系学生考研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我系学生的考研录取率,努力促我系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本着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特制定我系学生考研管理条例。

     一、班主任要积极引导、鼓励并支持学生考研。每个行政班级考研录取比例达到10%以上,每录取1 人,奖班主任100元,依次累计奖励。班主任发动学生考研,每发动1人,奖励班主任20元,依次累计奖励。

二、鼓励我系全体教师积极参与学生考研工作,并对热心学生考研工作、帮助学生实现研究生录取愿望的老师进行相应奖励。

1、学生考研成绩公布后,对入围面试的学生,如果学生本人主动要求老师帮助联系所报考学校,并在该老师帮助下实现了录取愿望,每录取1 人,奖励该教师100元,依次累计奖励。

2、学生考研成绩公布后,对末上原报考学校面试线,但已上别的院校面试线而需要调剂的学生,老师应积极指导学生进行调剂。调剂前,系公布需调剂学生名单,并具体落实到1个或几个老师,对帮助学生进行调剂并成功录取的老师,每调剂成功录取1 人,奖励300元,依次累计奖励。

三、学生考研工作由系教学副主任主抓,系党政负责人、系学生辅导员、教学秘书、教务干事要全力配合、积极主动参与学生考研的管理工作。

1、系成立学生考研工作小组。

组长:刘放鸣  欧志文

副组长:张先友  李崇爱

组员:毕业班班主任  义瑛  王梦奇  刘昕  唐艳阳   陈婷婷

2、工作小组要全程指导学生考研工作,从学生考研动员、报考、考前辅导、面试、录取要进行全程跟踪,并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支持学生考研,实现录取愿望,切实把工作落在实处,产生实效。

3、在获得考研奖金的前提下,对参与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奖励。奖励金额为除去班主任奖励、教师等联系学生录取或调剂录取奖励后余下的部分,按系负责人系数1,主抓领导1.5,系辅导员、系教学秘书、教务干事系数0.5的比例进行奖励。

四、本条例经系全体教师讨论通过后从2014年上学期开始施行。

 

                                               政法系

                                          201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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