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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学院政法系“教学提质年”活动实施方案

   

邵阳学院政法系“教学提质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风建设、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提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系实际,特制订我系“教学提质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和学校办学目标,以师德建设为先导,以规范教学行为为基础,以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为重点,以课堂教学和实验教学为突破口,以系列活动为载体,加强教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我系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教学提质年”活动,进一步提高我系教师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综合素质,促进教学能力的全面提高,形成“严谨敬业、修德育人”的良好教风,实现课堂教学人人过关,为稳定提高教学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三、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工作部署,为加强对“教学提质年”活动的领导与组织管理,系特成立教学质量提质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刘放鸣、欧志文

副组长:张先友、张友柏

成员:王双桥、孙传香、李崇爱、陈久、吴清安、义瑛、陈运新

四、主要内容及措施

(一)开展教风建设学习月活动

1、活动目的

通过教风建设月活动,引导全系教师加强师德修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做到学高身正、为人师表,真正成为忠诚事业、传承真知、深受学生爱戴的教师。

2、活动时间:20123月。

13月初召开动员大会,组织教师学习相关文件和精神。

23月中旬至3月底,活动全面展开。

33月底总结教风建设月学习经验和成效。

3、活动内容

1)加强学习,明确高校教师师德建设的基本要求。认真组织全系教师认真学习国家有关能法律、法规,学习《邵阳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邵阳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规范》、《邵阳学院教学事故及差错的认定和处理办法》、《邵阳学院教学质量标准》等有关教学文件。

2)树立榜样,学习先进,形成优良教风。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模范事迹,为教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全系上下形成“树师德、正师风、强师能、铸师魂”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活动

学年内要对全体专任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开展一次全面的检查与评比,由系行政组织、由各教研室实施。

1、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教学质量评价活动,对全体专任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教案(或讲义)、教学档案、作业批改与辅导答疑、试卷质量及阅卷等各教学环节开展一次全面检查与综合评价,发现问题、寻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真正做到课堂教学质量人人过关、人人达标。

2、活动时间:20124月—201211月。

3、活动内容与安排

依据《邵阳学院教学质量标准》和《邵阳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实施办法》(邵院政字[2009]12号)的有关工作要求,由系行政统一组织,各教研室具体实施完成。

1530日前,完成上学期所有课堂的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评出本学期综合考核排名前20%和后5%的教师,并将综合考核结果和组织实施情况上报学校教学质量提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①2012年4月初(第9周),各教研室做好听课计划,并要求教师做好上课准备。

②2012年4月9日至5月11日(第10周至12周),各教研室完成对教研室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系“教学提质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③2012年5月12日至5月29日(第15至17周),系“教学提质年”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对系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前25%和后10%的教师再次进行考核,最后综合教案、教学档案、作业批改及答疑、试卷质量和阅卷等情况,评出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前20%和后5%的教师,上报学校“教学质量提质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2012911130日前,完成下学期所有课堂的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评出本学期综合考核排名前20%和后5%的教师,并综合考核结果和组织实施情况上报学校教学质量提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操作步骤同上学期基本一致。

(三)开展教学能力提升活动

1、活动目的

通过教学研讨活动、教学观摩活动、教学帮扶活动,有效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

2、活动时间:53063011301230

3、活动内容及安排

1530630,由系统一组织安排,对2012年上学期综合考核排名前20%的教师组织教学观摩活动,对综合考核排名后5%的教师组织教学帮扶活动。

211301230,由系统一组织安排,对2012年下学期综合考核排名前20%的教师组织教学观摩活动,对综合考核排名后5%的教师组织教学帮扶活动。

(四)开展十佳教学标兵与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活动

1、活动目的

通过活动,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鼓励教师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2、参评教师要求

系教学综合考核排名前6%的教师可推荐参与校经“十佳教学标兵”与学校第六届优秀教学质量奖的评选。

3、活动时间:20124月—201212月。

4、活动内容及安排

120124月—201253020129月—1130,由系组织根据《邵阳学院教学质量标准》和《邵阳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实施办法》(邵院政字[2009]12号)对系全体任课教师进行综合考核,并将综合排名前6%的教师作为优秀教学质量奖候选人上报学校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办公室。

2)参评教师于2012530(上学期)、1130(下学期)前填写好《邵阳学院优秀教学质量奖申请表》交系办公室,再统一报送学校优秀教学质量评选办公室。

3)学校评审。学校根据评选条件和标准对参评人进行评审,并按不高于5%的比例产生获奖者,综合排名前十名的教师授予校级“十佳教学标兵”,其余获奖教师授予优秀教学质量奖。

五、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

系教学综合考核排名前20%的教师授予系级教学标兵称号,学校给予每人1500元的奖励;学校“十佳教学标兵”与优秀教学质量奖获得者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给予10000元和3600元的奖励,获奖材料计入个人档案,并作为教师聘用的依据之一。系里要认真总结校级“十佳教学标兵”获得者的优秀事迹,并报教务处、宣传部审查,校报进行报道。

(二)处罚

系教学综合考核结果排名后5%的教师列为帮扶对象(凡本年度出现一级教学事故的教师自动进入各系综合排名后5%),经学校专家组综合考核,具备基本教学技能、教学质量较差的教师,实行离岗进修,限期一年整改提高;对于教学质量和很差、不具备基本教学技能的教师以及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教师,调离教学岗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系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建立责任明确、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推动“教学提质年”深入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系里指派专人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配合学校教务处、宣传部、校工会、学校网站、系级网站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为“教学提质年”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强化督查,讲求实效。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教研室对本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研究和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总结经验,确保长效。注意对活动全过程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形成从方案制定、过程实施到结果总结的完整档案。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努力形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邵阳学院政法系

                                                                                                           201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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