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设置首页 | 后台管理 | 加入收藏 | 学院首页 |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政法系→党建工作→政工研究

  文章阅读
 
政法系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作者:  加入时间:2012-07-10
 

   

                         政法系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1.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主题要明确,准备要充分,确保出勤率。

2. 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听取各方面群众意见。并报告给学校主管部门。将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领导班子成员。

3. 认真总结工作,对系整体工作成绩与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对个人工作中出现的失误与不足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力求实效。

4. 会后应及时向校党委做出书面报告并在适当时机和范围向干部和群众通报。

5,认真做好记录

                  
【返回顶部】【加入收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Copyright@ 邵阳学院政法系版权所有  系部地址:湖南-邵阳市七里坪
技术服务: 小毛病(06政本) 邮政编码:4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