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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系党总支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
作者:  加入时间:2012-04-20
 
 

 

                政法系党总支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  

  

     

党支部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实行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便于密切联系和加强对党支部的指导,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搞好党建工作。 

1、划分原则。为便于委员与党支部的深入联系,按照工作性质相近的原则确定党委委员所要联系的党支部。

2、联系方式。参加所联系党支部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会后要及时听取支部书记的汇报。 

3、相关要求。

系党总支委员参加非自己所在党支部的活动时,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干预党支部的表决过程;对党支部形成的重大改革事项及措施等,委员要及时做好与党委的交流工作,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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