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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分校学员学生守则
作者:政法系  加入时间:2008-11-18
 

凡参加党校分校培训的学员。应自觉遵守以下各项纪律和规定制度:
     1、学员在学习培训期间要端正学习态度,严格要求自己,不迟到                                     

不早退,在课堂上,要认真听讲好 反对     做笔记,不准抽烟,不准

使用通信工 具,不准交头接耳,自觉保持学习环境的安静和整洁卫生。
     2、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向党校分校负责人请
假,未经批准擅自缺课者按旷课处理,学员在学习期间请假两次以上
或旷课一节者,取消本期学员资格,不予结业。
     3、学员应按培训班的要求,积极参加党校分校和培训班小组组织
的活动,认真撰写学习总结,严肃对待结业前的考试、考核,自觉遵
守考试纪律。考试违纪的学员一律取消本期学员资格,不计成绩,不
发结业证书,取消一年内参加培训的资格。
     4、学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应在考试前三天向党校分校
负责人请假,由党校分校统一向学校党校说明情况,再由学校党校确
定补考时间,或安排参加下一期的考试,成绩合格者准予结业。
各党校分校要充分发挥办学与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精心
组织,严格管理,认真对待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认真抓好
党校分校的建章立制工作,特别要在教学过程、考试考核、培养教育
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质量稳步上升,为学生
党员发展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中共邵阳学院委员会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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