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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度音乐系“八荣八耻”
演讲比赛
时间:
2006 年 4 月 23 号
地点:
音 乐 系 五 楼 报 告 厅
要求:
1、演讲内容要求思想积极向上,主题鲜明,充分体现此次活动主题。( 2 分)
2、普通话标准,声音洪亮。( 1.5 分)
3、语气、语调适当,重音、节奏恰当。( 1.5 分)
4、表达感情准确、自然。( 1.5 分)
5、衣着得体,精神面貌较好,能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1.5 分)
6、各选手朗诵时间在 3 至 8 分钟以内,并且要求脱稿。( 2 分)
7、每位选手演讲完毕后,由评委实行现场顺序亮分,按照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按照平均分来计算各选手得分。上一位选手的最后得分情况将在下一位选手亮分结束后公布。
8、本次比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六名,优秀奖若干名。 演讲比赛评分标、评分项目、演讲内容、台风、语音处理 感染力、精神状态、评分要素、内容紧扣主题,格调积极健康向上。仪表端庄,台风大方,态势语运用得体。普通话标准,声音清晰,响亮,流畅。合理运用演讲技巧,感情充沛,富有感染力。能积极投入比赛,有朝气,精神面貌好。 标准分 30、10、20、30、10。
音乐系学生党支部
200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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