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院教通[2014]27号
关于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邵阳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学分认定暂行办法》,学校将开展科技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省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
2、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发明创造等;
3、从事科技活动或参加省级以上文化及艺体比赛。
二、认定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邵阳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学分申请表》(附件1),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所在系审查。
2、系部对学生申请材料予以审核,按照《邵阳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学分赋分表》(附件2)提出拟认学分,经系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教务处复核认定。
3、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予以复核,统一认定学分,并公示。公示无异议,予以公布,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三、工作要求
各系要加强对大学生科技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的管理,精心组织,加强审查,严格要求,指导学生按照科技创新学分认定程序与标准,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确保科技创新学分认定工作顺利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对虚报、假报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请各系于4月30日前将《邵阳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学分汇总表》(附件3)、《邵阳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学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四、其他说明
学生取得的科技创新学分可冲抵文化素质选修课的学分,但冲抵总量不超过6学分。
教 务 处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