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学生工作 >> 奖励资助>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校奖学金、优秀个人、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通知
2024-09-11 奖励资助 音乐舞蹈学院官网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3-2024学年学校奖学金、优秀个人、先进班集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奖学金参评学生为2020级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和临床医学专业,2021级、2022级和2023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学校奖学金受奖面、金额及申请条件

1.学校奖学金受奖面及金额

甲等奖学金享受面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特殊专业(农林、师范不超过1.2%奖励金额为人民币1500元/人;乙等奖学金享受面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特殊专业(农林、师范不超过6%奖励金额为人民币800元/人;丙等奖学金享受面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0%,特殊专业(农林、师范不超过12%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元/人指标以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学生数为基数计算,向特殊专业倾斜的指标,不得挪用。

2.学校奖学金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和集体活动。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正确的是非观念、品行端正、为人诚信、表现突出、德育测评分85分及以上;

2)遵纪守法,能模范地遵守校纪校规。在参评学年度内未受到学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3)一学年累计旷课10学时以上或事假24学时以上者均不能评定;

4)参评学年度必修课程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5)参评学年度体育考试或体育测试成绩及格。应届毕业生奖学金评选时若参评学年无体育测评考核,在校期间所有体育成绩或体侧考试的平均成绩应及格

必备条件:

1)甲等奖学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6%内;

2)乙等奖学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12%内;

3)丙等奖学金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25%内;

学生干部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5%内。

(二)三好学生申请条件

1.校级三好学生从获得学校甲等、乙等奖学金的学生中择优评选,比例在获奖者的90%以内

2.校级三好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学校统一发放荣誉证书。

(三)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组织观念强,成绩显著;

2.从连续任职一年的现任校、二级学院、班、社团学生干部或干事(包括寝室长)择优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3%;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行为。在参评年度未受过任何处分;

4.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行政班级前50%内,且必修课没有不及格课程;

5.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由各二级学院评定报学生工作审批,由学校发荣誉证书;

6.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定一次。

(四)单项奖申请条件

1.学生在学习进步、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体育竞赛、文化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可授予学习进步奖、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拾金不昧先进个人、体育积极分子、文艺积极分子、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单项奖;或经二级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定的院级三好学生、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等单项奖。

2.单项奖享受面为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的10%单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自行评定,报学生工作审批,由学校统一发放荣誉证书。

3.单项奖评选不与校级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重复。

(五)优秀寝室申请条件

优秀寝室的评比不超过寝室数的2%由学校统一发放荣誉证书具体评选条件:

1.寝室成员有明确的学习目的,积极的学习态度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2.寝室成员无补考、无旷课、无违纪现象;

3.寝室成员学业成绩均在班级排名前20%(四人寝)或者前30%(四人以上寝室);

4.寝室成员成员文明守纪,宿舍卫生无不合格情况;

5.寝室成员在学习、生活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评选:

1寝室成员积极申报和参加科研活动、学科竞赛成绩优异;

2)寝室成员发表学术论文明显多于其他寝室;

3)两次(含两次)以上被评为优秀(文明)寝室。

(六)先进班集体奖申请条件

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比例不超过自然班集体数的10%,每个获奖班集体颁发荣誉奖牌

三、工作要求

1.评选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奖学金评定名额原则上要分配到班要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集体评审无异议后,将初评结果报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审议,确定本学院推荐对象,并在本学院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

2.请各学院在9月27日前将学校奖学金优秀个人先进班集体纸质材料上交至二办106室;同时电子文档(主题标注:XX学院+学校奖学金及优秀个人)打包发至xgczzh@163.com。

3.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查学校奖学金申请者资格条件。学校奖学金申请者如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受到学校处分、或在学校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请资格,空缺名额不予补报。

4.各二级学院要认真落实《邵阳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监管的实施办法》(邵院政字〔2021〕65号)文件精神,严格按下达的名额及标准执行,不得将名额、奖金拆分,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挤占、挪用,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

 

附件:1.2023-2024学年学校奖学金指标分配方案

2.《2023-2024学年学校奖学金及优秀学生干部推荐

名册》

3.《2023-2024学年单项奖推荐名册》     

4.《2023-2024学年优秀寝室推荐表》

5.《邵阳学院先进班集体申请审批表》

6.《2023-2024学年学校奖学金及优秀个人公示名单》(样式)

 

学生工作部                                 

                              20249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