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3-2024学年学校奖学金、优秀个人、先进班集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奖学金参评学生为2020级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和临床医学专业,2021级、2022级和2023级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学校奖学金受奖面、金额及申请条件
1.学校奖学金受奖面及金额
甲等奖学金享受面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特殊专业(农林、师范)不超过1.2%,奖励金额为人民币1500元/人;乙等奖学金享受面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特殊专业(农林、师范)不超过6%,奖励金额为人民币800元/人;丙等奖学金享受面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0%,特殊专业(农林、师范)不超过12%,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元/人。指标以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学生数为基数计算,向特殊专业倾斜的指标,不得挪用。
2.学校奖学金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和集体活动。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正确的是非观念、品行端正、为人诚信、表现突出、德育测评分85分及以上;
(2)遵纪守法,能模范地遵守校纪校规。在参评学年度内未受到学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3)一学年累计旷课10学时以上或事假24学时以上者均不能评定;
(4)参评学年度必修课程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5)参评学年度体育考试或体育测试成绩及格。应届毕业生奖学金评选时若参评学年无体育测评考核,在校期间所有体育成绩或体侧考试的平均成绩应及格。
必备条件:
(1)甲等奖学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6%内;
(2)乙等奖学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12%内;
(3)丙等奖学金
①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25%内;
② 学生干部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5%内。
(二)三好学生申请条件
1.校级三好学生从获得学校甲等、乙等奖学金的学生中择优评选,比例在获奖者的90%以内。
2.校级三好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学校统一发放荣誉证书。
(三)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组织观念强,成绩显著;
2.从连续任职一年的现任校、二级学院、班、社团学生干部或干事中(包括寝室长)择优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3%;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行为。在参评年度未受过任何处分;
4.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行政班级前50%内,且必修课没有不及格课程;
5.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由各二级学院评定报学生工作部审批,由学校发放荣誉证书;
6.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定一次。
(四)单项奖申请条件
1.学生在学习进步、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体育竞赛、文化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可授予学习进步奖、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拾金不昧先进个人、体育积极分子、文艺积极分子、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单项奖;或经二级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定的院级三好学生、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等单项奖。
2.单项奖享受面为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的10%,单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自行评定,报学生工作部审批,由学校统一发放荣誉证书。
3.单项奖评选不与校级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重复。
(五)优秀寝室申请条件
优秀寝室的评比不超过寝室数的2%,由学校统一发放荣誉证书。具体评选条件:
1.寝室成员有明确的学习目的,积极的学习态度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2.寝室成员无补考、无旷课、无违纪现象;
3.寝室成员学业成绩均在班级排名前20%(四人寝)或者前30%(四人以上寝室);
4.寝室成员成员文明守纪,宿舍卫生无不合格情况;
5.寝室成员在学习、生活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评选:
(1)寝室成员积极申报和参加科研活动、学科竞赛成绩优异;
(2)寝室成员发表学术论文明显多于其他寝室;
(3)两次(含两次)以上被评为优秀(文明)寝室。
(六)先进班集体奖申请条件
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比例不超过自然班集体数的10%,每个获奖班集体颁发荣誉奖牌。
三、工作要求
1.评选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奖学金评定名额原则上要分配到班;要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集体评审无异议后,将初评结果报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审议,确定本学院推荐对象,并在本学院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
2.请各学院在9月27日前将学校奖学金、优秀个人、先进班集体纸质材料上交至二办106室;同时电子文档(主题标注:XX学院+学校奖学金及优秀个人)打包发至xgczzh@163.com。
3.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查学校奖学金申请者资格条件。学校奖学金申请者如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受到学校处分、或在学校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请资格,空缺名额不予补报。
4.各二级学院要认真落实《邵阳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监管的实施办法》(邵院政字〔2021〕65号)文件精神,严格按下达的名额及标准执行,不得将名额、奖金拆分,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挤占、挪用,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
附件:1.《2023-2024学年学校奖学金指标分配方案》
2.《2023-2024学年学校奖学金及优秀学生干部推荐
名册》
3.《2023-2024学年单项奖推荐名册》
4.《2023-2024学年优秀寝室推荐表》
5.《邵阳学院先进班集体申请审批表》
6.《2023-2024学年学校奖学金及优秀个人公示名单》(样式)
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