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结项及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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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结项及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本年度学校已就科研项目结项工作下发了两个通知,但仍有部分项目主持人既未报送项目结题书,也未报送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为加强科研项目的结项管理,现要求所有2013年以前(含2013年)到期该结项却未报送结项材料的省级和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主持人都必须在2014年1月8日前向科技处报送《延期结题申请表》,无故不递交《延期结题申请表》及研究进展不力的项目将认定为年度检查“不合格”,一律停止项目经费报账。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精神,为加强科研项目的经费管理,各单位务必组织各项目主持人认真学习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科研经费只能用于科学研究,禁止报销与科学研究无关的开支,严格票据审核,杜绝虚假票据,严禁以任何方式、任何手段违规套取科研经费。
附件(请到学校科技处网站下载):
1、《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2、《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管理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13]11 号
3、《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湘教发[2010]6号
邵阳学院科技处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