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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考试考风建设及院系巡考工作的通知
2016-06-14 教学动态 音乐舞蹈学院官网

各系(院):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促进校风和学风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防学生舞弊。

各院系应在考试前组织学生学习《邵阳学院考试管理条例》(邵院政字【201333号)等相关文件,严禁学生携带书籍、资料以及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凡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者,一经发现,无论是否开机,一律按舞弊处理,取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传播试卷内容和试题答案者,一律从严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二、督促学生携带考试相关证件,按时进场。

各院系应督促学生携带身份证或者学生证在正式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加强监考工作,严格考场纪律。

1.加强监考工作。各院系要召开监考工作会议,督促监考员认真对待考试工作,不得迟到、早退、随意请人代监考。

2.严格考场纪律。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发现学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应立即制止,并填好违纪作弊记录。

四、规范巡考工作,营造良好考试环境。

1、在期中、期末考试期间,继续实行院系两级考场巡查制度,其他考试不安排院系巡考。

2、由各院系负责人对本院系学生所在考场进行巡查,每场考试至少巡查两次。各院系巡考人员在考试结束前不得随意离开,且需到考务办公室签到二次(巡查开始时间,巡查结束时间),否则不予计算巡考工作量。为减少对学生考试的干扰,从本次考试开始,各院系只能安排院系负责人巡考,且每场考试只能由1-2人巡考,各院系要在考前制定本单位的巡考方案并上报考试中心。

 

邵阳学院教务处

2016525